“呼......呼......”謝苗癱在地上,口鼻處都是鮮血。每一口呼吸都伴隨著劇烈的疼痛,謝苗覺得自己很快就要死了。
今天是謝苗親生父親謝樹民被執行槍決的日子!謝樹民依法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這一切都是謝苗親手舉證實名舉報,讓謝家的吸血鬼們失去了依仗。
因此在今天這樣的日子裡,謝苗被謝家人圍堵暴揍並且將她丟在這荒郊野嶺處。
“哎呦,這不是謝苗麼?怎麼,怎麼現在躺在這裡呀?”謝苗的繼母丁麗麗,穿著修身的連衣裙踩著高跟鞋幸災樂禍的朝著她走過去。
謝苗艱難的抬起脖子看著丁麗麗,一臉驚訝:“是你?”
“當然是我!”丁麗麗看著謝苗感慨道:“我就知道你今天一定會來領謝樹民的骨灰,我就把這個訊息告訴給了你的叔叔們。沒想到他們這麼慫,竟然沒打死你。”
謝苗看著丁麗麗,她費盡心思將謝樹民扳倒,卻讓丁麗麗這個女人太跑了。謝苗恨得眼睛通紅的盯著她:“你不是逃跑了麼?你不是出國了麼?你,你為什麼會回來?”
丁麗麗盯著謝苗神秘兮兮:“我兒子錚錚還在國內,我得回來接他呢。”
“錚錚是我弟弟,是我爸撿回來的孤兒,是我媽從小帶大的。他......”謝苗說著眼裡突然迸發出驚恐來:“你是說,錚錚是你的兒子?”
丁麗麗終於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你才發現啊?我的天啊,謝苗你真是跟你媽一樣的蠢。錚錚是我跟謝樹民的兒子,早在你們娘倆回城之前,我就生下來了的。”
原來在1983年謝樹民回城上學沒多久就跟初戀情人丁麗麗好上了。丁麗麗跟謝樹民偷偷生下了一個兒子,在那個年代這種行為叫傷風敗俗叫個人作風不檢點。謝樹民好不容易得到的鐵飯碗勢必要丟了,而丁麗麗同樣也捨不得自己的工作。
丁麗麗便將兒子偷偷送到了鄉下親戚家養了四年,直到謝樹民將他抱回家裡告訴家裡人:這是他在大馬路上撿來的小孩。
李美玲是個善良的人,並沒有懷疑謝樹民的話,將謝崢當成親生兒子養在身邊。哪怕是離婚了,依然要了謝苗謝崢的撫養權。
謝苗非常的困惑:“我不信,如果他是你的兒子,當年我爸媽離婚的時候,為什麼不把錚錚留在你們那?”
丁麗麗笑的人畜無害:“當然 因為錢嘍!你父母離婚那時候,你媽在城裡開了一家飯館了,你姥爺在城郊的食品廠也經營的風風火火。我跟謝樹民就靠著那點死工資別說養孩子了,每個月還要補貼你爺爺奶奶。為了錚錚過得好,我不得不讓他‘認賊作母’”。
“難怪他從小到大都沒有排斥過你,原來他身上流著你的血。”謝苗臉色灰敗,她替母親不值得:“我明白了,為什麼食品廠會有違禁品,我們反覆盤查了很久,從未懷疑到錚錚的身上。當年他暑假非要去食品廠幫忙幹活,也就是在那個暑假,食品廠出了事兒,姥爺也因此大病一場死掉了。”
“謝崢才十六歲,你就讓他做傷天害理的事?你......”謝苗氣的說不出來話,她又能怪誰?
丁麗麗得意洋洋:“你也覺得我兒子厲害吧,靠他一個人不僅將食品廠的秘方拿出來,還輕鬆地將廠子搞黃了。其實這也不是他第一次出手了,他每一次出手都有大收穫。比如.....
”丁麗麗盯著謝苗的眼睛,而謝苗的心臟突突直跳,心中有個念頭一閃而過。
“當年小紅花幼兒園縱火案,當初就是錚錚乾的。”
謝苗竟然沒有驚訝的感覺,這個念頭也曾縈繞在心頭多年。剛剛丁麗麗一提,她立馬就想到了這件事上。可是她依然覺得不可思議:“怎麼可能?他當年才六歲,他才六歲。”
“他年紀小但是他很清楚,如果不撒謊,坐牢的人就是他。你媽天天要找到真正縱火的人,喊打喊殺的。他都嚇死了,只能來找我這個親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