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姆抱著幾隻陶罐走出了倉庫,小心翼翼的把陶罐擺在了牆邊。
“酒桶用完了,得多買幾個。”
“好。”曼達坐在門口,木然的答應了一聲。
“我知道這很艱難,但我們必須堅持下去,這是伯爵的命令。”沃姆坐在了曼達身邊,掏出了三個金幣塞到了曼達的手裡。
一條蛀書蟲很少有執行任務的機會,難得完成一次任務,他也會選擇功勳作為獎賞,在伯爵身邊幾十年,這三個金幣是他全部的積蓄。
“只是為了伯爵的命令嗎?”曼達微笑的看著沃姆。
“是的。”沃姆的臉頰在抽動,左眼下垂,右眼上揚,鼻尖歪斜到了腮邊,每次撒謊的時候,他的五官都會有一些扭曲。
難怪他會變得絮煩而吝嗇,他需要這座酒館,這裡有他真正向往的生活。
“想想辦法,你總有辦法。”沃姆把三個金幣塞到了曼達手裡。
“會有辦法的。”曼達攥緊了金幣,回了自己的房間。
次日天明,曼達花了二十個銅幣僱了一兩馬車,拉上兩桶酒去了杜尼森的住處。
看到車上的酒桶,杜尼森皺眉道:“如果你想到集市上賣酒,需要另外交一份會費,而且我不會輕易給你攤位,每一行有每一行的規矩,如果你想把酒賣給我,勸你還是拉回去吧,我不缺酒喝。”
“這是送給您的禮物,請您嘗一嘗,如果您喜歡,我會多送些來。”
杜尼森不想收曼達的酒,他不想和伯爵的人產生太多瓜葛,可當看到曼達往酒桶上放了五個金幣,他改了主意,這筆錢對他來說不算太多,可他喜歡聰明的孩子。
他嚐了一口葡萄酒,咂了咂嘴唇,品出了酒的醇香,也品出了曼達的來意。
杜尼森笑道:“這麼好的酒,只因酒館偏遠而賣不出去,實在太可惜了,這樣一桶葡萄酒要多少錢?”
“三個銀幣。”曼達也笑了,和聰明人說話就是如此的簡單。
“很合理的價格。”杜尼森給曼達指了兩條路,第一條路:把葡萄酒推銷給各個酒館。
“牛角鎮有四家酒館,沒有一家酒館會拒絕這樣的好酒,你一個月至少能賣出八十桶。”
八十桶酒,二百四十個銀幣,除去釀酒的成本和稅金,差不多還能賺到一個半金幣。
這樣的收入足以支撐一座酒館的運營,卻離曼達的野心相距甚遠。
第二條路:把酒賣給子爵大人。
“一桶酒十六個銀幣,這樣才能配得上子爵的身份,每個月差不多能賣掉十桶,但有兩個條件,第一,你可以在酒館繼續賣酒,但你不能把酒賣給其他酒館,這是蓋薩克子爵的專屬,第二,賣酒的一半收入必須歸我,是我把你引薦給了子爵。”
十桶酒,一百六十個銀幣,一半歸杜尼森,只剩下八十個銀幣,還沒算上稅金和釀酒的成本,這條路貌似虧大了。
可還有一個誘人的條件等著他。
杜尼森笑道:“選擇了這條路,你就結識了子爵,像你這種聰明人,應該不想賣一輩子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