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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被圈養的獵物 第110章 離開的條件 (第2/3頁)

餘啟明這時才意識到了剛剛陳立山那句話的含義:“等等,你帶我來這裡,不會還是因為許言吧。”

“否則呢?”

餘啟明有些鬱悶:“說來說去,不還是因為這麼點事麼,呵,好,反正我都已經跟你出來了,我也無所謂,索性詭屋的規則也在那擺著你,你們也不會傷害我。

但是我想問一下,既然我們要走這麼遠,幹嘛還坐公交。

你住在詭屋裡也不缺錢吧。”

誰知,陳立山這時卻搖了搖頭:“你和林佳藝接觸的太多了,這樣對你在將來居住在詭屋沒有任何好處。”

“你什麼意思。”

陳立山卻感嘆道:“你認為,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至今還住在詭屋裡,想要得到離開詭屋的方法不難,尤其是對於那些普通的執信人來講。”

餘啟明這一次也聽出了陳立山話裡有話:“那你呢,你為什麼沒離開,我聽許言講,你在詭屋已經居住了有五六年了吧。”

“我告訴你這件事,是希望你能明白,有的人,就算是住在了詭屋裡,也和外面沒有多大區別。

而有的人,卻是在詭屋裡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什麼事?”餘啟明問道。

陳立山卻自顧自地說道:“五年零三個月之前,我和你一樣,因為租房子進入到了詭屋,只是和你不一樣的是,當時租了那個房子的人不是我,而是我的妻子。

剛剛進入詭屋的時候,我們兩個的想法其實和大部分詭屋的住戶都差不多,都想著能夠儘快找到離開的方法。

就算是在兩年半以前,我的想法也沒有變過。

但是,詭屋裡有一條規則對我們來講卻是和你們不同的。

你想的沒錯,其實詭屋之中自來都可以讓兩個人租住同一個房間,這對釋出任務本身沒有影響。

不過,卻是因為這條規則,讓我和我的妻子需要做和你們不一樣的事情。

按照詭屋的規矩,一個普通的執信人,在大約經過一年的時間,就可以積攢夠離開詭屋的名額。

可是,對於我和我妻子這種同租在一個房間裡的租客來講,需要的名額卻不知是一個人的分量而已。”

聽到這,餘啟明已經明白了什麼:“你們兩個應該是擁有兩個信箋,但實際上接受的是同樣的任務是吧,畢竟你們只佔據了一個房間。”

陳立山點點頭:“對,但是因為我們是兩個人,所以需要兩個離開的名額,而且,還不能逐個離開。”

可這時,餘啟明卻忽然問道:“這跟我又有什麼關係呢。”

“聽我繼續說下去。”陳立山沒有在意餘啟明的打斷,“其實在兩年半以前,我就已經攢夠了離開詭屋的名額了,但是,在我和我的妻子離開之前,發生了一件事。”

餘啟明察覺到了不對:“你的妻子死了?”也難怪餘啟明這麼想,這段時間以來,他的確沒有發現陳立山的身邊有任何的女伴出現。

然而,陳立山這時卻搖了搖頭:“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餘啟明驚訝道。

“對,我什麼都不知道,在我倒數第二次任務結束之前,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消失了。

不是在任務裡,就是突然不見了,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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