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炒作扶持起幾個知名影片玩家,用來帶動平臺的流量。”馮文曦冷靜的說。
李哲聽完後,笑著拍了拍手,“很好!”
對於的想法和他不謀而合了,就是炒網紅。
網紅經濟就是炒出來的。
“就像馮主管說的一樣,公司可以選出一些有潛力的短影片玩家,簽下來,捧她們做網紅。”
李哲說完,頓了頓,對安雅說:“安經理,你和馮主管一起,做一個備選名單出來。”
第二天,安雅就把選出來的人員名單,送到了總裁辦公室。
李哲看了一下,發現選出來的人,都是平臺人家較高的玩家。
孫婉寧、趙靜雅、徐燕妮、陳嫻、趙明瑤、陸蔓等等。
看過名單確定沒有什麼問題後,李哲就讓安雅聯絡這些女生,商量簽約的事。
趙明瑤、陸蔓她們是工作室的員工,肯定願意簽約。
徐燕妮、趙靜雅她們是短影片拍攝團隊的人,問題也不大。
只有孫婉寧她們幾個自由玩家,有點說不準。
幾天後,安雅打電話過來說,孫婉寧她們幾個女生,只有一個人拒絕,剩下的人都答應了。
孫婉寧也答應了。
聽完安雅的彙報,李哲結束通話了電話,在心裡搖了搖頭。
這個孫婉寧是怎麼想的?
不願意做明星,卻願意做網紅。
難道就是因為,做遊戲主播可以隨便打遊戲?
孫婉寧、趙靜雅、徐燕妮、陳嫻、趙明瑤等,趣動公司一共簽下來16個女生,作為第一批預備網紅。
公司會拿出資源來,捧她們做網紅
不過,能不能紅,七分靠捧,還有三分,就看她們有沒有那個命了。
當然,公司也不可能白捧她們,以後賺到的錢三七分成。
公司七成,她們三成。
另外,合同中還有不少限制性條款。
一筆數額不小的違約金。
因個人原因給公司導致的損失,由個人來承擔。
如果違約,三年內不得再從事該行業等等。
時間進入到6月末,徐燕妮的一條在蘭博基尼上跳舞的影片,突然在網上火了。
無數網友和媒體紛紛轉載,處都能看到這條影片。
徐燕妮兩天漲粉近百萬,一週漲粉三百多萬。
她那條在豪車上跳舞的影片,點選量突破了兩千萬。
一下子就成了網路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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