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仔,你來遲啦,昨夜收攤最後一本賣走,下週五再來啦。”
“搞咩啊!居然賣光了,要不要這麼火?”
報攤佬意氣風發,道:“那可是全港第一份鹹.溼雜誌,知不知道什麼叫第一份啊?我都才進八本,賣爆也理所當然啦。
我挑!早知這麼好賣,就該進他個二十本、三十本,我才虧大了。”
“咦!?那不就是嘛?”
偽裝成客人的佔米指著攤位角落上一本嶄新的雜誌喜道,上面那個已經家喻戶曉的美豔女郎讓他都感覺有些心癢難搔,對於峻哥挑人的眼光不由佩服萬分。
報攤佬一臉猥瑣:“這個的確是《風情》,可是不賣。這本是我自留的,塑膠封面都拆啦。昨天太忙,我自己都未有時間看。”
佔米一臉急切道:“賣我啦老闆,我出雙倍價!”
報攤佬一愣,心下暗罵,我靠,你們這些鹹.溼佬是有多飢渴,都已經拆封了,還雙倍價買?
“不賣,不賣。”報攤佬直搖頭,“都跟你講啦,這本是我自留,還未有時間看呢。”
佔米一咬牙道:“那我出三倍價錢,不,四倍價,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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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報攤佬深呼吸一口氣,驚訝的看著佔米。
“五倍!就五倍價,不二話!”
佔米搖了搖頭,一副要走的姿態,不爽道,“你不賣,大不了我再多跑一段路,五十塊一本,四十塊都有的賺啊,怎麼都有人賣!”
報攤佬一把抓住佔米胳膊,斬釘截鐵道:“賣!我賣!!五十塊拿來,這書就是你的!”
十塊的雜誌五十塊買,傻子才不賣!
佔米喜滋滋地給報攤佬五十塊,拿著雜誌就像是一塊金子,小心翼翼擦去並不存在的灰塵,看得報攤佬嘴角直抽,簡直要懷疑人生。
草,要不要這麼瘋狂?
報攤佬收起錢,吐槽道:“靚仔,就一本鹹.溼雜誌而已,你用得著這樣麼?”
“切!”
佔米衝報攤佬翻了個白眼,取下揹包,亮出兩本儲存完好的《風情》,又將這本放進去,看得報攤佬瞠目結舌。
這才得意地解釋道:“你知道咩呀,全港鹹.溼大作首刊,製作精良,放上幾個月,十倍價錢都有人收啊!我要再放幾年,一本兩千都不愁賣,你信不信?”
說罷,不理會目瞪口呆的報攤佬,轉身就跑,繼續高價回收雜誌。
類似的情況,同樣在其他幾個地方上演,《風情》首刊價值熱度漸漸炒了起來。
誰都不傻,這玩意兒有人信,也有人不信,甚至某些聰明人還猜出是有一雙黑手在幕後推波助瀾,但沒關係,霍文峻要的就是這個。
你信不信不重要,注意力集中在《風情》雜誌比較重要,記得《風情》週五上市就更重要。
若用後世的話來講,這不是別的,就是流量。
傍晚時分,佔米等人返回,今天的任務已經完成,明日再戰。
接下來幾天,他們四處出擊,將賣出去的首刊回收了相當一部分。
甚至他們還發現了有不少跟他們一樣的人,同樣在跟風回收《風情》。
對此,霍文峻並沒有阻止,因為這樣反而有助於熱度的增長。
一時間,《風情》雜誌頗有一種洛陽紙貴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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