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已經是第二次,那麼尊敬地對待李憶安。
在今天之前,他從未試過,這樣對待一個少年。
一旁的李君羨以為是自己看錯了,甚至長孫無垢也很驚訝,但想到能滅了突厥,就算尊敬一點也是應該的。
“要滅突厥,在我看來,有兩個方法。”
李憶安慢悠悠地說道:“第一,可以積聚大唐國力,在三到四年後,國力強盛,軍力充足,糧食充沛,直接大軍北上,一路橫推,攻破突厥,擒下頡利。”
這一點,李世民聽了,頓時感到熱血沸騰,彷彿看到自己的大唐軍隊,在漠北草原橫掃而過,馳騁縱橫,無人能敵的場面。
“第二個方法呢?”
李世民又問。
“第二個方法,是建立在第一個方法基礎上,但比第一個方法損失更少。”
李憶安尋思了一會,續道:“如果我們大軍北上,和突厥人正面打,最後能回來計程車兵,有多少?”
“如果可以推廣豬肉,讓百姓身體更強壯,士兵體格更高大,北上攻打突厥,又要受到地形氣候等影響,最後能回來的,能有一半人已經很不錯。”
李世民嘆息道:“突厥人的實力,終究不容小覷。”
李憶安說道:“第二個方法,可以讓七八成士兵,在滅了突厥後回來,儲存國力兵力。”
“真的?”
李世民激動得再次站起來,又道:“請先生賜教。”
李憶安說道:“郎君殺過突厥人,應該對他們最瞭解,普通一個突厥的部落,就有上百萬頭羊,他們平常殺羊吃羊,但羊毛羊皮之類,不知道如何處置?”
要滅突厥,怎麼就扯到羊上面了?這樣很不對勁。
李世民不是很懂,回應道:“突厥人剪下來的羊毛,一般用來編織衣物,或者用來做毛氈。”
李憶安又說道:“每年百萬頭羊,一年下來,得積聚多少毛氈和衣物?他們肯定用不完,剩下的羊毛,豈不是要丟棄,或者是一把火燒了?”
李世民微微點頭,根據他所瞭解的,正是如此。
“如果,我們大唐的商賈,願意開價買他們的羊毛,願不願意賣?”
“當然願意,羊毛在突厥,相當於廢物,如果能變成財物,還不搶著來賣?一文錢就能買一車羊毛回來。”
“一文錢就可以買一車?”
李憶安也驚訝了,看來羊毛在突厥真的就是廢物,他又假設道:“如果大唐的商人,購買能力有限,每人只能購買十萬斤羊毛,這個訊息在突厥眾多部落中傳開,結果會如何?”
李世民尋思一會道:“只怕所有部落,會搶著來賣羊毛。”
李憶安又問:“那他們會不會因為搶著賣羊毛,而打起來呢?”
會不會打起來?
會,絕對會!
因為不值錢的廢物,突然能變成財物,人性都是貪婪的,無論是唐人還是胡人,古人還是今人都不例外。
突厥人會因為賣羊毛而打破頭,突厥內部會直接內亂起來。
李世民雙眸一亮,彷彿猜到李憶安要說的是什麼。
“當然會打起來,他們內部就亂了,再加上某個部落賣出了羊毛,從大唐商人那裡得到錢財,然後購買大唐的美酒、絲綢等東西。只要一個部落得到好處,其他所有部落,都會為之而眼紅,我們大唐的商人收購能力有限,他們就會因為爭奪賣羊毛的名額,而打得不可開交。”
“他們打的越厲害,就越顯得羊毛的珍貴,在這時候,我們可以適當地增加收購量,他們看到利益越來越大,會大規模養羊。到時候,突厥人不僅吃羊肉,還能賣羊肉,還可以賣更多羊毛,更能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