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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穿著迷彩服的獵人叫做達米安,他被牧狼人當做是野生超凡者,實際上不是。
他也是有組織的人。
他隸屬於一個叫做“獵人”的組織。
他們這個組織非常特殊,不收一般人,也不收現成的超凡者。
他們只收那些經歷過某種超凡事件的普通人。
阿美這邊的超凡事件,大多都是詭物和超凡生物引發的。
而在南美那邊,無窮無盡的密林之中,還隱藏著很多幾百年前就隱藏在這裡的怪物。那些詭神的眷族和造物!
獵人達米安他曾經是亞馬遜流域的一名嚮導,在前些年古巴那邊鬧格命的時候,他被阿美軍方僱傭作為嚮導,帶著特種部隊到叢林之中與其作戰。
在那裡,他經歷了一番畢生難忘的可怕經歷。
那年夏天格外炎熱,格命軍在林子裡和政府軍打游擊。
但是他們一個被阿美頂上的偏僻營地忽然沒了訊息。
阿美特種小隊過去才發現,所有敵人已經都死了,而且死狀極慘,腦袋和脊柱都消失不見了。
那些過去檢視到阿美大兵,包括達米安,全都遭到了一個看不見的殘酷獵手的追殺。
它獵殺人類,將腦袋帶著脊柱收藏起來。
在無邊無際的熱帶雨林之中,被貓捉老鼠一樣獵殺了十幾公里,全隊十幾個人,最後只剩下了達米安。
最後他僥倖的殺死了那隻怪物。
很快獵人組織找到了他,將他吸收進去,使其成為了一名“獵人”超凡者!
那些成員,都是以普通人的身份遭遇了超凡怪物,並將其反殺的“天命之人”。
他們組成了這個組織,立志獵殺那些在表世界的超凡生物。並以此強化自己的靈能和能力。
這也是他為什麼在面對牧狼人的巨狼圍獵時,還跑掉了的原因。
此時,他已經換上了一身不知道從哪裡來的本地便服,將自己的裝備塞進皮褡褳中,進入到了城市之中。他得打探一下訊息。
而那位騎士先生,他此時已經在城裡了,而且是在都城之中。
說是都城,實際上就是一個表世界大些的鎮子的規模,能有幾千戶人家在城中居住。
不過城防做的不錯,護城河、城牆、碉樓、床弩之類的,像是中世界!
這個國家也只有幾座城,還有十幾個鎮,以及散落在田野上的很多大小村莊而已。
說起來,也就是中世紀那種偏遠小國的體量。
騎士因為一身精良的全身甲,所以沒人敢惹,就連城門士兵都低下頭主動行禮。
所以他就這麼大搖大擺的走進城去。
他身上倒是有些紙鈔,可沒人收這東西。他的教條也不允許他搶劫或者買東西不給錢。
幸好他身上帶著一枚黃金的紋章,倒也換了些錢,不光吃了一頓飽飯,還在一個大帳篷裡看到了雜耍表演……
而在這個時候,城外村子裡一個十六七歲,叫做傑克的半大孩子,牽著自家的老奶牛來到了城裡。
他想將這頭已經不能擠出奶的老奶牛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