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場,時間:白天 地點:法庭 人物:顧允、胡廷信、李一雄、程婷婷、何蓮芝
△李一雄戴上法官的假髮,在法官席上坐下,其他人早就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準備就緒
胡廷信:ON.
△全部人站起來
胡廷信:All sit dow.
△全部人坐下了
胡廷信:案件編號:20200908,刑事案件08號,被告程婷婷被控於2020年9月8日殺害死者羅素而,有請控方律師先發言。
△何蓮芝站起來
何蓮芝:沒什麼好說的,證據確鑿,請法官判定被告有罪。
△何蓮芝坐下
胡廷信:辯方律師請發言。
顧允:我手上有證據,能夠證明我當事人並非兇手。先請我當事人上來。
△程婷婷從牢房裡被壓了上來,坐在了證人席
顧允:你認識一個叫做李一雄的男人嗎?
程婷婷:認識。
顧允:有多熟?
程婷婷:我們很熟。
顧允:那麼你能回憶一下案發當天你自己的情況嗎?
△程婷婷突然摸著自己的頭開始哽咽起來
顧允:你想不起來嗎?
何蓮芝:顧律師,請你進入正題。
顧允:我怎麼問我的當事人不需要你來教我。程小姐,你想不起來是嗎?那就讓我來替你說吧,因為人根本不是你殺的,你若不想說,我問一句,你只需要答是,或者不是就好。你曾經是著名編劇,金鴨獎最佳編劇得主李一雄的助手。
程婷婷:是。
顧允:那麼你是不是曾經說過喜歡他?
程婷婷:是。
顧允:他有沒有說過看到你難受就心痛?
程婷婷:是。
顧允:有沒有給過煙你抽?
程婷婷:是。
顧允:案發當晚他給你抽菸,然後讓你昏昏沉沉,之後你就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對不對?
程婷婷:是。
顧允:那麼就讓我來解釋這個問題吧。
△顧允拿出一個用膠袋套住的隨身碟
顧允:法官閣下,我請求將此證物列為證物A,並要求當庭播放。
△法庭助手接過隨身碟,拿上去呈給胡廷信,胡廷信在法庭助手耳邊說了幾句話,他就拿著隨身碟下去了
△稍後,法庭上就播出了李一雄給陳雪瑩抽菸,並指使她跳水的畫面
△影片上將李一雄所做過的事一一播放出來
顧允:請法官閣下判我當事人無罪釋放,因為她根本沒有殺人,是李一雄殺了人之後再採用含有尼古丁的香菸,致使我當事人誤以為自己犯案。
△顧允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