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華的一句話,相當於壓彎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那些踟躇著保持觀望的人,都紛紛加入簽約的行列。
門口,陳采薇坐在摩托車上,脖子掛著攝像機,已經等了有一會兒。
林雨華坐在摩托車後座,“出發!”
車子啟動,前往附近養殖戶劉友秀的家中。
路途中,陳采薇詢問道:“就憑兩張照片,你打算怎麼讓劉友秀說實話?”
林雨華淡笑著道:“一個村婦而已,見識淺,兩張照片足夠把她唬住。”
“我們謊稱楊萬年等人和趙振邦一起被捕,並交代出了投毒的事,都是劉友秀一個人做的。”
“為了逃避罪責,劉友秀會把責任重新推給楊萬年,間接的承認投毒事實。”
聽到這個結果,陳采薇並不吃驚,而是反問道:“你說的這一套,我在國外上反偵察課時曾學到過,你又是從哪裡聽來的?”
林雨華哈哈一笑,“無師自通,自學成才。”
嘎吱一聲,車子停在劉友秀的養雞棚前,可裡頭早已經人去樓空,只剩一地雞毛。
楊萬年正站在門口,神色從容,面帶笑容的望著林雨華。
“林先生,你還是來晚了一步。劉友秀一家已經畏罪潛逃,據說是回了緬北老家,人鐵定是找不到了。”
聽得這話,林雨華臉色驀的一沉。
怪不得剛才在宴會現場,怎麼也找不到楊萬年。
原來這頭老狐狸早就嗅到了危險的氣息,自知道沒辦法挽回局勢,就想辦法止損,提前遣散了劉友秀一家。
七十年代,還沒有天眼系統,甚至戶籍制度都不完善,想要找到一個人,猶如大海撈針。
更何況,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劉友秀犯罪,警方也無法展開追捕。
從楊萬年離開會場,到現在已經接近一個小時,想要追擊已經不可能。
林雨華冷哼一聲,“你反應倒是夠快的。”
楊萬年依舊一副笑呵呵的模樣,向著林雨華伸出大拇指,“林先生,我速度再快,也沒有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