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現在問題就來了,國內的戰亂已經危及到國計民生,前清皇室的行為更是類似於盜竊,這總是關係到自身利益了吧,於是輿論焦點馬上就開始轉移。
外籍軍團會不會回來無關緊要,反正他們從來沒有回來過,國內軍閥的混戰和前清皇室的盜竊行為才更值得聲討。
幾乎是第二天,就有人聚集在紫金城門前要求那個已經退位的皇帝滾出紫禁城。
嗯嗯,看來“滾出去”有成為國罵的趨勢。
其實這時的抗議就是零零星星的,一旦失去推動力,不管是學生還是商人,真心沒有幾個人要去和政府對抗,真當他們都“愛國”愛傻了不成,當群體行為變成個人行為,華人一向是“惜身”的。
一月底,北洋政府出臺《新聞管理條例》,規定了報社准入制度,新聞稽核制度,以及從業人員資格認證。
毫無疑問,民國境內只有《每日新聞》一家擁有完全的資質,因為單單一個十萬大洋的保證金,就已經抹消掉百分之九十九的報社。
這十萬大洋是不退的,如果報社在經營過程中,有任何違反《新聞管理條例》的行為,這十萬大洋將全部沒收,報社並不會因此關停,但想要重新開張,那好,再拿10萬大洋來。
看看《新聞管理條例》的規定吧:
不準出現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不準出現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不準出現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以上僅僅是摘錄,全文共有九章,七十三條,違反任何一條,保證金將立即沒收,報社則是暫停出版進行整改,等主管部門認為合適,才會重新給予出版權。
當看到這個《新聞管理條例》時,絕大多數媒體人心裡涼了半截,別的先不說,先搞清楚《憲法》內容再說吧。
於是這個《新聞管理條例》頓時引起軒然大波,很多“學者、大師“公開批評這是自由的倒退,這是文明的悲哀。
北洋政府對待這幫文人確實優容,於是國會都已經透過的《新聞管理條例》變成試行,試行週期為半年,半年之後再決定是否正式實行。
好吧,現在是一月份,半年……
對於秦致遠來說,發生在民國的事情並不需要秦致遠親自去安排,秦致遠只是吩咐一句,自然由蘭斯和菲利普去執行。
蘭斯和菲利普是秦致遠的老朋友,這兩位從兩年前就和秦致遠認識,都是資深的媒體人,關鍵是總能和秦致遠保持一致。
現在,蘭斯和菲利普都已經加入蘭芳。
蘭斯是《每日新聞》的主編,菲利普則是蘭芳首相府新聞辦的主任。
他們倆的職務並不是固定的,今年蘭斯是《每日新聞》主編,菲利普是新聞辦主任,明年就會調過來,菲利普擔任主編,蘭斯則是升為主任……
不對,在蘭芳,不存在升降一說。
秦致遠對官本位思想非常反感,對那些“只能上、不能下”、“一日為官,終生為官”等等怪現象可以說深惡痛絕。
因此在蘭芳,哪怕是首相,只要遭到國會反對,秦致遠也要把首相撤掉,然後再重新任命一位國會選舉出來的新的首相。
連首相都是如此,下面的人就不用說了。
所有的公務員,能幹就幹,不能幹趁早走人。如果被人趕走,那還要等待高鴻仕領導的內務部門的調查。
至於薪水,實在是不怎麼高,基本上和普通工人差不多。
社會特權更是幾乎沒有,因為蘭芳正在逐漸地完善法律系統,任何事都有規可循,想要找個熟人開個後門也不是那麼好找的,而且還要避開內務部門的眼線。
看上去是不是幾乎沒有什麼好處?
這就是秦致遠想要的結果。
官員隊伍不同於軍隊,********什麼的根本就是扯淡,那隻會導致“官本位”思想嚴重氾濫的華人削尖了腦袋往官僚隊伍裡鑽。
如果不想幹,那麼請走。
在華人世界,從來就不缺少想做官的。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