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對於之前簽署的海外代理合同,將和海外代理商進行溝通,由盛大和代理商重新簽訂合同。
重新簽訂的合同除變更責任主體為盛大公司外,原有條件不變。
並且和亞拓士娛美德約定,合同執行期間產生的收益,由由亞拓士和娛美德分得其中80%,盛大僅保留20%。
韓國本土業務轉換為海外業務模式,委託亞拓士代理3年,由盛大取代娛美德提供技術支援。
《傳奇2》的海外代理數量少影響力差(當時只在韓國本土和歐洲由義大利遊戲公司Game Network進行歐洲版本的代理),陳天橋和陸道升都不在乎那麼點收益。
為了讓韓國人痛快點頭,拿出了只收30%當人力成本,白送70%給韓國人的大方方案。
韓國人發現,他們親自下場辛辛苦苦執行老合同賺得居然不如躺著等盛大送錢來賺得多,誘惑根本無法抵擋。
第三,在《傳奇2》運營的頭3年內(從2002年1月算起),每年向娛美德支付每年10萬美金加10%的分紅收益,以換取為盛大派遣專門的工作組及其他相關人員以提供技術輔導、遊戲策劃輔導等一系列支援。
至於亞拓士在其中能分得多少,則是讓兩家自行商議。
對此,陸道升也只能佩服陳天橋看得清大目標不被眼前得失左右的大氣。
本來陸道升是一點分成都不想給棒子,但是陳天橋勸說他還是同意分一些出來,還不能過分少。
陳天橋表示,既然之前也想明白了國內的技術和遊戲策劃能力和韓國方面還有不小差距,那麼就還是需要想辦法讓韓國人盡心盡力地位我們提供支援,即保障遊戲質量也提供自身的學習契機。
要做到這一點,只有利益與共才最靠譜,所以必須要給韓國人分成,而且要盯著娛美德給錢。
只有擁有技術的娛美德發現多幫盛大自己才能多賺錢,才會盡心盡力地為我們提供服務。
第四,關於《傳奇3》的開發,直接移交給盛大團隊,娛美德不再繼續研發,但需提供為期3個月的交接培訓。
這一點是陸道升非常堅持的,反過來勸陳天橋同意。
以國人的學習能力,只要目標明確持續投入,兩三年內徹底甩開棒子自己幹完全沒問題,有沒有《傳奇3》都不會對開發續作產生影響。
但是有《傳奇3》對遊戲的程式碼安全非常有影響。
前世,《傳奇2》的程式碼被洩露,導致私服氾濫,把盛大坑得一臉血。
眼看同時線上人數要到200萬,愣是直接掉到了150萬,之後還持續下降,大量點卡經銷商跑來退貨。
《傳奇3》的程式碼同樣被洩露,也讓私服遍地開花,讓接棒了《傳奇3》的光通同樣欲哭無淚。
娛美德的尿性陸道升實在是不放心,因此堅決要求收回《傳奇3》的在研程式碼,不考慮委託韓國人繼續幫忙開發。
雖然陳天橋並不知道前世發生的事情,但出於對陸道升的信任,以及看好陸道升提出的走自主研發路線的方案,同意了陸道升的提議,並落實到了最終的合同之中。
簽約落實,首付打款200萬美金,剩的10萬美金留著接待韓國技術支援團隊和維持盛大運營。
遠在韓國的兩家公司高管彈冠相慶,沒想到一款二流遊戲加才開發了沒多少的續作,居然賣出了550萬美金的天價,更別說還有3年的每年10萬美金技術服務費用和10%中國區分成、70%的韓國和歐洲區分成。
用中國人的詞來形容,那就是陳天橋就是個活LeiFeng,幫著出錢的陸道升也是個大好人。
對於韓國那邊的情況,陸道升壓根不清楚,也沒心思管。
此時此刻,正在抓緊最後幾天瘋狂而苦逼地備考大二期末考試……
一點逆天改命了中國網路遊戲發展史的排面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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