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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狼王加內特 (第2/2頁)

忽然,不知從哪裡冒出一個滿臉胡茬的醉漢,提個玻璃酒瓶,哼著小曲兒,晃晃悠悠的向他走來。

就他的體型和身手,諾森斷定必是人類,呲起牙露出兇相。

醉漢卻視若無睹,蹲下檢視他的傷勢,嘆說:“哎!活不成了。”

他抽出了一杆步槍,頂在諾森的胸口,諾森猛得昂起了頭顱,眼中精光大盛。

“放心,不會再有痛苦了。”他安撫的說著,扣下了板機。

諾森只覺體內像有顆鑽頭在橫衝直撞,強烈的糊味從鼻腔裡翻湧出來,他知道那是子彈炸裂後,將內臟撕碎烤焦的味道。

如醉漢所言,他未感覺到絲毫的痛苦,就連腿上的傷痛也一併消失了,他覺得身體愈發的輕盈,輕的,能像雪花一樣隨風飛舞。

但很快他就意識到,自己已靈魂出竅,飄向高空了。在魂飛魄散前,他瞧見醉漢將手伸進了一旁恐狼的胸腔裡,扯出它的魔靈,而後,又哼著小曲兒逍遙遠去。

狼王加內特的執怨就此結束,可諾森心中的疑團卻越來越多,越來越亂。

極北之地,在蠻語中叫“艾依思庫沃恩”,簡稱“艾沃恩”,意為“冰雪女王的聖地”。

既然蠻族已經遷去那裡,恐狼也應一同銷聲匿跡才對,可為何它們還留在艾澤恩山脈呢?以至於後來的約察郡,要釋出賞金任務捕殺它們?

蠻族,也並非像他想象得到那樣,是粗暴、狡黠的惡人,尤其是蠻王泰文,他想到了厄斯世界裡的一句話:心有猛虎,細嗅薔薇。

難道他們和人類的戰爭,與《斷更大事記》中的記載,完全是兩回事?

還有那醉漢又是何人?無緣無故,怎麼就那麼巧出現在了戰場上。況且人類與蠻族的戰爭持續了千年,就算是最後一次的戰役,也要追溯到斷更時代的早期。人的壽命最多兩三百年,八千年,他早就作古,埋葬在歷史的長河中了。狼王的魔核之後又經歷了怎樣的歷程,又是如何落入達蒙之手的呢?

中級魔獸都已然是狼王了,那顆高階恐狼魔核,又會是……

諾森正自思忖,劇痛卻突如潮水般從身體各處湧來,執怨結束後,狼王飛昇的靈魂逐漸飄散開來,化作無數條猩紅的能量絲帶,而絲帶,又在轉瞬間變成了一頭頭虛晃的狂暴恐狼,它們個個面露兇相,瞪著血瞳,咧嘴露著森白的獠牙。

吞噬的折磨,諾森早有預料,他本以為進入狼王執怨,那感同身受的傷痛就是對他的折磨,卻不想只是剛剛開始。

由能量組成的恐狼群,猶如千軍萬馬在體內左突右撞,攪得諾森“人仰馬翻”,但他生怕驚醒別的乘客,讓他們看到自己的窘相,便強忍劇痛,一聲不發的屏著呼吸,臉憋得通紅。

白色槍靈卻在他強橫的驅使下,開始加速旋動,嗡嗡的低吟著,像黑洞般吸扯四處逃竄的恐狼。被它吸中的恐狼則掙扎著、哀嚎著爆裂成了能量碎屑,落入它的能量池中。

雖然過程痛不欲生,但諾森卻喜不自勝,僅僅吸了十餘隻,槍靈的旋動就逐漸放緩,抖動疊壓,“砰”的一聲輕響,槍械師等級更進一步,他不加停頓,再次催動起槍靈。

隨著能量的逃散和槍靈的吸噬,恐狼的數量越來越少,疼痛愈漸減輕。

槍械師等級也提升到了10級。

他正暗自慶幸這次吞噬的順利,那些逃生無望的殘餘恐狼,卻突然掉轉方向,衝槍靈全速撞去。

“不好!”諾森失口大叫,緊要關頭,他的身體竟莫名其妙的晃動起來,上下顛簸不停,緊接著,麵皮又似受到了高溫炙烤,疼痛難忍。

特麼的,這節骨眼,可別出么蛾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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