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經深了。
夜鶯酒吧內的喧鬧聲卻依然未停。
傭兵粗獷嘈雜的喧譁聲、麥芽酒杯清脆的碰撞聲夾雜著酒吧侍女間或的笑聲,充斥著整個酒吧。
這就是絕大多數傭兵生活的真實寫照,刀頭舔血之外的日子全都消磨在酒和女人身上。
風韻猶存的酒吧老闆夜鶯拖著下巴眯著眼睛看著眼前的場景出神,或許又想起了自己年輕時的情景。
三個一身青灰色皮甲的傭兵推開門興沖沖的走了進來。
酒吧內的嘈雜聲稍一停頓便再次恢復,顯然誰也沒有在意這幾個野狼狐傭兵團的小傭兵。
三個傭兵環視了一圈便快速走向了中間位置的一張桌子,這張桌子圍坐的也是幾個野狼狐的傭兵。
“七杯金朗姆!”一個瘦高個的野狼狐傭兵故意提高了聲調衝著吧檯方向大喊。
他這一喊一下吸引了酒吧內大半傭兵的注意。
金朗姆酒在整個人類國度都算最好的烈酒之一,它口感甜潤、芬芳馥郁,頂級的金朗姆酒更是呈現出晶瑩的琥珀色。酒吧裡最少要賣一個金幣一杯,一般只有大富豪和傭兵團長一級的大人物才喝得起。
原本在座的幾個野狼狐傭兵同樣用熱切的目光望著瘦高個傭兵,其中一個忍不住問道:“索利奇你發了什麼財,突然捨得請兄弟們喝這麼好的酒?”
“發財倒是沒有,只是運氣好撿了點便宜。”索利奇一臉的得意。
“什麼便宜,快給兄弟們說說!”幾個傭兵都催促道。
酒吧裡本就是傭兵們吹牛打屁的地方,因此索利奇沒有一點隱瞞或掩飾的意思,他向四周望了一圈,發現很多傭兵的目光都在自己身上,便故意慢吞吞的從腰上解下一個獸皮包裹的長條狀物。
隨著獸皮一層層的開啟,一柄華麗的長劍露了出來,劍柄頂端一顆碩大的紅色寶石尤其醒目。輕輕往外一抽,酒吧內便閃過一道幽藍,那是長劍附魔之後特有的魔法光澤。
“天啊!稀有級的附魔長劍!”
“你走了什麼狗屎運,怎麼搞到的?”
“這把劍最少值300個金幣!”
圍在周圍的幾個野狼狐傭兵忍不住發出一陣驚歎。
索利奇抱著肩膀得意的享受著周圍傭兵熱切、羨慕的目光。
“快說說,你怎麼搞到這把附魔長劍的?”傭兵們仍然催促著索利奇。
“就在酒吧拐角那個路口,有個鄉下來的窮小子主動找上門賣的,說是他死了的爹的。這個小子不識貨,我給他10個金幣就以為撿了天大的便宜,拿著錢扭頭就跑了!”
“什麼?才10個金幣!你簡直太黑了!”
“不能這麼便宜他!”
“對!老闆,再來7杯金朗姆!”
幾個野狼狐的傭兵七嘴八舌的起著哄,眼中閃著興奮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