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和人相處,我都在糾結所謂的付出感,糾結我做了這麼多到底值不值得,所以患得患失,不知所措。
今天看了一段話,真正要放在心思上的,不是人,而是和人共處時,要做的事情上。叫做對事不對人,不是說,你為了一個人,能做什麼事,而是你和一個人共處事的時候,能把這個事情做到什麼程度。
這才是要下功夫的地方!
不應該去花盡心思,揣測別人的想法,這點就連自己的想法瞬息千變也難以捉摸,真正能百分百把握並且有自信做好的。
是為對方做出些事情才對,多麼認真,多麼仔細才對。
付出,是花功夫在事情上,不是花功夫在人上。
好吧剛才看的起勁,自己一寫,感覺味也變了,也沒有那麼恍然大悟了,文字這東西還真是越琢磨越奇怪。
總之還不如不想那麼多,行動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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