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李可灼就知道了胡月娥家裡的情況。
胡月娥是和胡豔玲一起逃荒然後嫁到這邊的人。
胡月娥家裡有一個丈夫和兩個兒子。
大兒子羅永康20和李可灼同歲,不過已經結婚生子,孩子都兩歲了。
小兒子羅永恆18歲,據說也要結婚了。
在和胡月娥聊了一會家常後,胡豔玲就說出了自己的來意。
“月娥,我準備回一趟老家,你跟我們一起回去嗎?”胡豔玲朝胡月娥問。
“回老家啊……”
聽到胡豔玲的話,胡月娥有些心動。
但是很快,她的眼神就暗淡了。
“去不了啊,我這邊事兒太多了,根本走不開,而且我家也沒有什麼錢,今年還要給我小兒子張羅婚事,我實在去不了。”胡月娥搖頭。
頓了一下,胡月娥朝胡豔玲請求:“小玲,如果你能夠回去的話,你能不能去我家裡看看?向我爹孃報一下平安,順便也幫我帶一些東西回去好嗎?”
聽到胡月娥的話,胡豔玲雖然有些失望,不過她還是答應幫忙。
李可灼再次騎車馱著母親胡豔玲回去的時候,胡豔玲帶上了胡月娥託她帶的東西,一些這邊的土特產和一些錢財。
錢財沒有多少,就只有十塊錢。
這個年代,農村結婚,彩禮錢也就幾十塊錢而已。
農村人和城裡人結婚不一樣,城裡人結婚要求三轉一響,腳踏車縫紉機手錶啥的。
但是在農村,只要家庭過得去,基本上不會要求太多,因為這時候大家都窮。
十塊錢,已經是胡月娥能夠拿出的最多的,可額外支出的一筆錢財了。
不過胡豔玲決定,等見到胡月娥父母后,一定要多拿一些錢出來。
回到家裡,胡豔玲自己也張羅著回孃家要帶的東西。
首先換洗的衣服肯定要帶。
還有這邊的一土特產等等。
最後,胡豔玲把所有東西拎出來竟然有一大堆,好幾個口袋都裝不下。
李可灼只能叫停母親帶這麼多東西過去。
到時候在火車上人擠人的,帶這麼多東西不是受罪嗎。
所以在李可灼和李可樂兄弟兩的勸說下,胡豔玲終於放棄了大部分東西。
大年初五一大早,胡豔玲一家人就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