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館的亡魂都被藍牧用來強化馬翔,事情做完,藍牧帶著他走路離開。
沒辦法,計程車司機跑了。
藍牧在幽暗僻靜的路上行走,身旁飄著肥胖的幽靈。
現在正是大半夜,快十二點了。他突然有點後悔,深更半夜帶著個鬼去找小玲,也太冒失了。
一個已經死去的人,連屍體都燒成骨灰給埋了,這要是突然見了面,還不嚇出個好歹來?
藍牧想先幫他弄一副身體,可小玲身為他的執念,馬翔是無論如何都不想等了,非要現在就去見小玲。
鬼都是偏執的,藍牧實在拗不過,只好說道:“要記住你現在是鬼,被人發現可不得了,飄在天上是巴不得別人不知道你是鬼嗎?”
馬翔於是落到地上,跟藍牧一樣用雙腿走路。
藍牧又問道:“對了,你能讓人看不見你嗎?”
馬翔歪歪腦袋,身體突然消失,變成一團黑色的虛影。
“這黑影有點明顯啊……對了,我現在是巫妖形態……”
藍牧急忙變回人類,在他人類眼中,不使用精神掃描,完全看不到馬翔,那裡只有空氣。
“很好,你就這樣隱形吧!”
“對了,胖子,你記得小玲住在哪嗎?”
馬翔關於小玲的事情,似乎都記得格外清楚。
他說道:“平湖青年宿舍3棟201。”
藍牧嗯了一聲和馬翔一邊走一邊聊著,聽著馬翔的描述,藍牧漸漸瞭解了小玲跟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小玲全名就叫蕭玲,是從皖省農村來魔都讀書,在魔都音樂學院畢業後,留在魔都找了一個酒吧駐唱的工作,每天至少唱四小時,每小時二十塊錢,算上酒水提成,她一個月也能賺四千塊上下。
今年三月份的時候,蕭玲被一夥顧客逼著喝了兩斤酒,事後在酒吧後門狂吐。
馬翔當時剛吃完夜宵,也喝多了正要回家,路過那裡看到了蕭玲。
多了一句嘴關心了一下,知道這事後,直接進去找那夥顧客打了一架。
他身高體胖的還挺能打,抓不到賊主要因為跑得慢,正面打架他能一個頂倆。
在酒吧打鬧了一通後,老闆當然報警。但馬翔自己就是警察,他爸還是所長,酒吧老闆也不是什麼硬後臺,這事便不了了之。
那夥顧客和他都是鼻青臉腫,警察一出面還是乖乖選擇和解。馬翔當然大搖大擺走了,那夥人還得被警察帶回去訓斥一頓。
因為這件事,他就和蕭玲認識了。也因為這事,蕭玲自然不能在酒吧工作下去。
後來馬翔幫她找工作,一來二去兩人戀愛了。蕭玲家境貧寒,不是什麼嬌貴的人,更加不看重馬翔的外表。至於馬翔從小到大都這麼胖,從來沒談過女朋友,那更是輪不到他挑三揀四。蕭玲長相漂亮,氣質溫婉,性格獨立不嬌氣,沒多久馬翔就對她愛得死去活來。
兩人很快談婚論嫁,兩邊家長也見過面,訂了婚,就連新房馬翔老爸都給他準備好了。
可是……
藍牧嘆了口氣,馬翔想復活很容易,只需要將他的靈魂強度提升到一千多,就可以借屍還魂。
但是之後呢?他以另一個人的身份回家,如何讓他父母相信?又如何讓蕭玲相信?馬翔以他人的身體和蕭玲結婚,算不算出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