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柯,說真心話,我是真的想把你聘請到我們公司的法務部。”
次日下午,和陸柯正式簽約後,劉智文感慨著說道。
就在剛剛過去的兩個小時裡,憑藉著自己的法律技能,陸柯就彩虹傳媒提供給自己的合同與他們的法務部進行了拉鋸般的討論。
最開始,當陸柯說他不需要律師時,劉智文承認,他其實是暗喜的,因為這樣的話他就可以在合約上做一些有利於己方的小手腳。
然而很快,他就發現事實根本沒有按照他設想的道路前進——
在看過合同之後,陸柯先是迅速指出了合同中幾個存在瑕疵的用詞,隨後又精準找到了他們之前故意模糊化的義務權利條紋,再之後,陸柯憑藉他三寸不爛的舌頭,將自己這方的律師駁斥的啞口無言,最後只得按照陸柯的意思成功簽約。
“劉總謬讚了,我其實也不過是對法律條文稍微熟悉一些而已。”
陸柯靦腆一笑。
我信了你的鬼!
聽到陸柯這句話,彩虹傳媒這邊的幾名法務律師齊齊翻了一個白眼。
如果陸柯只是對法律條文熟悉‘一些’,那麼他們這些鑽研法律數十年的老油條就可以全部投海自盡了。
劉智文自然不會把陸柯的話當真,道:“不管如何吧,陸柯你的法律知識是真的讓我刮目相看。”
“貴公司的法務部也非常厲害。”
陸柯含笑點頭。
嘴上這麼說,他心裡卻是暗道,如果沒有你的首肯,我絕不信一份簡單的合作協議要討論這麼久。
要知道前些時日和徐冉冉簽訂《少年顧青天》的影視版權協議時,那份檔案他就根本沒有挑出任何毛病,看過之後就立刻簽約了。
相比之下,劉智文在這方面就商業的多了。
當然,如果讓劉智文知道陸柯的想法,他怕是會大聲叫屈,或許他之前是存了佔陸柯便宜的想法,但是到最後成形的合約,他可是很心痛的!
最後的合約中,陸柯與彩虹傳媒約定,陸柯正式成為彩虹傳媒簽約銀牌音樂創作人,每個月可以領取固定工資三萬,且不需要來公司打卡上班,只要在一定時間內拿出一定數量的歌曲就行。
之後他所創作的歌曲中,如果歌曲交給本公司的歌手演唱,陸柯可以佔歌曲全部下載收益的20%;如果是交給公司以外的歌手演唱,他則能佔15%。
除了這些之外,陸柯還額外為自己爭取到了50萬的簽約金——這是為了彌補之前籤甩蔥歌和特務J時陸柯合同中歌曲下載收益不高的損失。
……
“那——陸柯,合作愉快!”
劉智文笑著伸出手,道:“歡迎加入彩虹傳媒!”
“合作愉快。”
陸柯與劉智文輕輕握手。
“陸師弟,歡迎加入彩虹傳媒哦。”
一旁的楊越見到陸柯終於和公司簽訂合同,登時笑著揶揄起來。
“小越,就算你和陸柯成為了同門,那你也得給陸柯叫師兄。”
劉智文不知道陸柯和楊越關係如何,怕楊越這種大大咧咧的脾氣惹得陸柯不悅,因此出口說道。
“那不可能!”
楊越搖頭道:“我加入彩虹傳媒可比陸柯早一年多,就算他年紀比我大一歲,這個師姐我也當定了——來,陸柯,叫聲師姐聽聽。”
看到楊越那興奮的樣子,陸柯哭笑不得,不過他自然是不會平白無故讓自己的輩分小一輩的,因此堅持不肯改口。
楊越自然不幹,於是強行把自己對陸柯的稱呼改為了陸師弟。
看到楊越如此胡鬧而陸柯也不生氣,劉智文也看出了陸柯和楊越之間的感情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好得多,因此也就收了勸架的心思,只在一旁看熱鬧。
又說笑一陣後,看時間差不多,劉智文這才又叫上楊越的經紀人趙晨,四人一起出發去吃晚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