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尚哲為什麼不來?犯罪嫌疑人保護的可是盤馨竹哪。”
“嘻,保護誰也比不上保護我們婷婷重要呀。”
“我問你武尚哲哪裡去了!”
“哦,他和家峒實業的李總到山東鄒城找專案去了。”盧鳳鳴寸步不離地跟著唐婷進了法庭,還被唐婷破例允許他坐到了她的背後。
當然,和唐婷並排坐在一起的是她媽媽、金彪和她們找來的三姑六婆一大溜支持者們。
可是,當被告律師宋小娟一出現在法庭,盧鳳鳴的腦袋瓜子越縮越低。是呀,自己老闆的千金出庭為被告辯護,那是絕對不能得罪的,哪怕讓她看見自己與原告的親友們坐在一起也是罪過。
怎麼辦?三十六計——走為上。盧鳳鳴趁唐婷不注意,開溜了!
法庭上,宋小娟據理力爭,言辭得體,慷慨激昂中又有條不紊:
尊敬的法官,十月十七號晚上我的當事人黃鴻濤陪同宋小波去找八桂大學的學生盤馨竹。八點十分左右,在環城北路看到兩名男子毆打一名女青年。注意,是街燈昏暗的夜晚,我的當事人只能隱約看到兩男毆打一女。在這種情況下,每一位有正義感的公民都會挺身而出,救助這位被打女子!我的當事人不愧為一位見義勇為的好青年,他毫不猶豫地上前推開其中一名男子——就是受傷的老杈,救出的女子正是盤馨竹。他這一掌是故意傷害嗎?不是!那是救助被害人所採取的必要措施。剛才原告稱,兩名男子是與盤馨竹鬧著玩的。請問,當你在夜幕下看到如此緊急的場面時,第一個行動將會是什麼?那就是保護弱者。我的當事人正是基於這種考慮,上前一掌推開打人者。這一掌是正當的,合情合理的。遺憾的是,打人者不經推,坐地的瞬間造成了第五腰椎壓縮性骨折。這是一次意外,是誰也不願看到的意外。綜上所述,我的當事人黃鴻濤非但不負刑事責任,反而應受到表彰——這是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肯定和褒揚。如果這兩名男子真的是與盤馨竹鬧著玩,我的當事人願意賠償受傷者老杈的醫療誤工費和陪護費;如果不是鬧著玩而是有其他難言之隱,那麼,我建議法庭責成公安部門對此案重新偵察。謝謝法官。
一番話,打動了在座的聽眾,聽眾席響起了掌聲。
原告律師也只能作無力的辯駁,優勢迅速地向被告方轉移。就在大家都認為本案是“被告黃鴻濤見義勇為而意外傷人”將成定局時,原告方律師突然請求最後一名關鍵證人出庭。
誰也想不到,最後出庭的這名證人是宋小波。
姐弟倆在這種特殊的場合碰面了。
聽眾一片譁然!
有沒有搞錯,原告怎麼會請與被告方有關聯的人做關鍵證人?按常理,宋小波應當是傾向於黃鴻濤一邊才對,因為是他請求黃鴻濤陪同去找盤馨竹的。他出庭作證,只能對老杈不利。
可是,人們猜錯了!
那是昨天晚上唐婷的一杯咖啡作怪。
都說是“英雄難過美人關”,況且我們親愛的宋小波非但不算英雄,甚至差點已被划進狗熊之列。對於唐婷咖啡屋的親切約見,宋小波全身上下麻酥酥的,早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誰。
呆坐了半天,宋小波只顧著在咖啡杯和唐婷的臉蛋上流連顧盼。
唐婷急了:“哎,你得想個辦法判那黃鴻濤的刑!”
“啊,啊。判他的刑。”
“你拿什麼判!端著杯咖啡去判?捧著我的臉蛋去判?”
猛地,宋小波在唐婷的臉蛋上嘬了一口。不等唐婷回過神來,連忙說:“婷婷,我有辦法了!”
唐婷又羞又氣地捂著臉兒:“你有什麼辦法?告不倒黃鴻濤我掐死你!”
宋小波笑而不答。果然今天在法庭上,他出了損招。
“姓名?”
“宋小波。”
“職業?”
“海藍公司人事部副經理。”
宋小波出的損招,竟然指證黃鴻濤與老杈曾有過節,結下仇怨。
頓時,全場炸開了鍋!
宋小波將那天黃鴻濤與老杈在海藍公司大門從盤問到口角,從老杈罵娘到黃鴻濤一拳打倒老杈的事,繪聲繪色地說了一通。證言的結論是,這次老杈被打成輕傷,黃鴻濤涉嫌報復!他向法庭提出,可以調取當天海藍公司大門口的監控攝像資料作為證據。
這一招打了個措手不及,弄得黃鴻濤百口莫辯,法庭上的情勢急轉直下,對黃鴻濤極為不利。
宋小娟愣住了:這是一個誰也想不到的證言,這是一個誰也無法預料的突然襲擊!她十分錯愕地盯著越看越陌生的弟弟,幾乎無言以對。
萬般無奈,宋小娟只好以證據不夠充分,辯方需要重新瞭解前後因果關係為由,要求本案延期再審。
事有蹊蹺,當天夜裡海藍公司資料室失竊了!丟掉的是監控攝像資料。
接到報案的公安部門立即進行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