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燈光,張楚也看清楚了這個女孩兒的長相,一頭金色的長髮,還非常新潮的在額前挑染了幾縷粉色。
模樣生得精緻,面板很白,本應該是個清麗的姑娘,卻畫著誇張的煙燻妝,倆大黑眼圈像個食鐵獸似的。
語速飛快的對著張楚說了很久,大概意思能聽得明白,中心思想就是在表達對張楚的崇敬之情。
“用我送你回去嗎?”
張楚決定好人做到底,既然救下了,對方還是自己的小迷妹,總不能扔下不管,萬一再遇到壞人怎麼整?
洛杉磯的治安是真不怎麼樣。
“當然。”
女孩兒倒是一點都沒客氣。
“走吧!”
張楚說完,轉身就走,先出了這條巷子,沿著兩棟樓中間的衚衕,沒一會兒就走了出來。
“你家在什麼地方?”
女孩兒報了一家酒店的名字。
呃?
聽上去很耳熟,原來兩人住在同一家酒店。
這算是緣分嗎?
“我也住那裡,一起回去吧!”
女孩兒緊跟在張楚的身後,繼續嘰嘰喳喳的說個不停。
這性格,要是和張橙橙放在一起,能輕輕鬆鬆的把人給煩死。
“在夜店為什麼打架?”
怎麼說也是自己的粉絲,張楚不好顯得太冷淡,隨便找了個話題,主要是想讓這姑娘歇歇。
實在是太能白話了。
大白天的能把牙給曬黑了。
“是那個標子找我的事,她算是我的競爭對手,我只是想去喝兩杯,她仗著人多,想要教訓我,我可不是個吃虧的,沒等她動手,我就將她打倒了,然後……”
然後就被夜店的保安給扔出來了唄。
“他們只是看見我騎在那個標子身上,就認定是我在惹事,該死的,這不公平。”
確實不公平。
“你們是競爭對手?做什麼的?”
女孩兒愣住了,繞到張楚身前,皺著眉,仰頭看著他。
又怎麼了?
“你不認識我?”
啥?
張楚沒明白什麼意思。
難道這小姑娘和帕麗斯.希爾頓一樣,也是個名媛?
見張楚眼神之中帶著疑惑,女孩兒頓時一陣挫敗感。
“我是一名歌手,搖滾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