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收場?
孟璐現在也麻爪了,只想著搏個大新聞出名,卻沒想到現了眼。
可要是這麼灰溜溜的走了,孟璐又實在是不甘心。
萬一呢?
這個念頭冒出來便一發不可收拾了。
“張楚先生,關於他們的身份,或許現在也拿不出確鑿的證據,但是,兩位老人尋找新生骨肉的心情,我想所有人都可以理解。”
老人?
從剛才孟璐就一直稱呼這倆人是老人,看上去確實面相有點老,可怎麼著最多也就40多歲。
到底哪老了?
“所以呢?”
“不如驗一下DNA,用科學來證明,你們到底是否存在親緣關係。”
“然後呢?”
什麼然後?
孟璐一時愣住了。
“如果你說的科學證明了,我和這兩個人沒有親緣關係,怎麼辦?”
這……還能怎麼辦?
沒有就沒有唄!
“如果證明他們不是我的父母,到時候,難道不應該給我一個說法嗎?”
連著3天,因為這屁事,張楚什麼都幹不了。
損失怎麼算?
孟璐還真的被問住了。
“這個……配合兩位老人尋找他們的親生骨肉,張楚先生作為公眾人物,這不是應該的嗎?”
你要不要把剛才的屁話,倒回去自己聽一遍。
哪跟哪就應該的了?
合著抽的不是你的血。
“我也不和你多說什麼了,就按你說的,驗DNA。”
成了。
孟璐心頭大喜,但是接下來張楚的話又讓她如墜冰窖。
“一旦結果證明,他們確實是我的父母,那麼,我會告他們遺棄罪,如果不是,我會告他們敲詐,同時也會起訴你們節目組,因為不實報道,對我個人的名譽權造成的損害,並且要求賠償。”
真以為張大人不懂法呢。
現在不是以前,法治社會,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這一點,從當初範兵兵跟怡人公司鬧解約的時候,張楚就已經懂了。
一點代價都不付就想將這件事揭過去。
想什麼美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