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廟外一處安靜的樹蔭下。
方墨萱握著青月的手,安慰道:“你現在什麼都別想,先把病治好了,錢不夠的話跟我說。”
“萱萱,我……”
方墨萱打斷她的話說道:“你先聽我說青月,這個錢算我借你的,等你把病治好了以後慢慢還我就行。”
方墨萱知道自己這個錢借出去以後,幾乎就是打水漂,很難再要回來了。
當然了。
她既然能說出來這些話,說明她壓根就沒想過要回這錢。
因為身邊的這麼多朋友裡面,青月是讓她最意難平的那一個。
青月上學的時候和方墨萱的關係也很好,但和袁菲菲不同的是,她的原生家庭很差。
父親礦難去世,母親拿著賠償金,丟下她和年邁的爺爺消失的無影無蹤。
導致青月初中畢業以後因為交不起高中的學費,無奈之下只好去外地打工去了。
知道和方墨萱的家庭差距,感覺到跟她以後不會是一路人了,所以青月離開望江以後就跟消失了一樣,從此杳無音信。
十年時光匆匆而過。
二人再次相見卻早已物是人非,但感情依舊像當初一樣那麼好。
在聽見方墨萱的話以後,青月眼神中閃過一絲感動,她漏出平淡的笑容說道:“謝謝你啊萱萱,我知道我這個病治不好的。”
在這個談癌色變的年代,有誰得了這種病以後還能抱有生的希望呢?
青月從兜裡掏出一張銀行卡:“萱萱,這是我打工這麼多年來攢下的錢,一共是二十七萬。”
“這個錢你拿著,等我死了以後,你幫我給爺爺找個條件好一點的養老院。”
“這些錢足夠他生活了。”
“到時候你別跟爺爺說我死了,你……你就說我去國外打工了,要過幾年才能回來……”
青月說著說著眼圈又紅了。
她樣貌平平,人又比較老實。
這二十七萬都是她的血汗錢,是她節衣縮食一分一分攢下來的,是用命換來的錢。
如果不是為了省錢而省吃儉用餓壞了身體,她可能也不會得這種病。
方墨萱看她這副模樣,心裡挺不是滋味的。
如果當初青月的母親沒有拿錢跑路,可能現在的她會過上另一種生活。
方墨萱接過銀行卡,塞回青月的口袋裡,然後緊緊握住她的手說道:“既然你心裡放不下爺爺,那就聽我的,先治病,其他的什麼都不要想。”
“我已經結婚了,不過還沒有舉辦婚禮。”
“等你養好身體以後,你得來給我當伴娘。”
方墨萱話題的跳躍,暫時讓青月忘記了悲傷:“哇!你都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