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銳在以前是驢友,旅行者的時候,經常將旅遊、徒步途中所見所聞的自然景觀,風土人情上傳到q/q裡,微、博上,與網友們分享。
陳銳樂意跟網友們分享這種心情,他感到非常愉悅。
其二,不管是出版也好,拍電影,衍生版權也好,首先陳銳要把自己的冒險、尋寶故事以網路,實體書的形式寫出來。
讓讀者透過網路、實體書來看到陳銳這些冒險、尋寶故事,從而讀者對《我的冒險尋寶日記》書中陳銳的冒險、尋寶情節產生非常大興趣和喜愛,轉化成一股粉絲效應。
這種粉絲效應簡單來理解。
粉絲非常喜歡陳銳的《我的冒險尋寶日記》書中的關於冒險、尋寶的精彩情節,從而對改編自中的尋寶、冒險故事的電影、遊戲非常感興趣,期待,再衍生到周邊、vCD收藏、主題公園等等。
透過網路、實體書吸引讀者產生的一股強大的粉絲效應,然後透過專業的運作,形成一條集出版、電影、衍生版權的文化鏈條。
所以,陳銳要將自己冒險、尋寶故事轉化成實際利益,首先要從網路、實體書開始。
這轉化的實際利益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將是百億美元級別的。
好萊塢索尼/哥倫比亞電影公司改編以陳銳尋找‘幸運號’沉船的故事《尋找沉沒的西班牙運金船幸運星號》。
全球收穫6億多,將近7億美元的票房,給索尼/哥倫比亞帶了幾億美元的收入,陳銳拿不到一分錢。
受到索尼/哥倫比亞電影公司拍攝《尋找沉沒的西班牙運金船幸運星號》大獲成功的影響。
全世界眾多的電影公司正打算把阿卡人、印加帝國的寶藏、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的幽靈、中國國寶夏代青銅器等陳銳一系列冒險、尋寶的故事改編出來,搬上銀屏。
拍攝得最快的中國導演鄭秀全,製作成本不到400萬,拍攝時間用了不到半個月時間。將陳銳與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幽靈的故事改編拍攝出來。
拍攝週期不到半個月時間,製作成本不到400萬,可想而知,這部電影的質量。粗製劣造。
事實上,導演鄭秀全並沒有想過拍得多好,他只是想利用陳銳的名氣以及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的幽靈在世界上極大的關注來圈錢。
他成功了。
陳銳的名氣以及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的幽靈受到的全世界極大關注使得這部電影以不到400萬的成本,票房賣到3000萬。
陳銳同樣在這部影片中拿不到半毛錢。
陳銳的名氣和陳銳一個個的冒險、尋寶故事就像一座無主的金礦。全世界眾多的電影公司都來挖掘。
電影公司的挖金礦這些做法。極大的損害了陳銳的利益,還有名氣。
很少有電影能夠真正想把陳銳的冒險、尋寶系列拍成精品,很多電影都是抱著圈錢的目地去拍。
有一個共同點,拍攝週期短,粗製劣造。直到將陳銳的冒險、尋寶系列故事的票房潛力挖掘一空,將陳銳的名氣敗壞了。
這些電影公司的做法事實上已經構成了侵犯了陳銳的權益、名譽權。
陳銳的維權律師團向這些電影公司發去律師函,但效果有限。
原因有很多,就不多置言了。
最重要的是缺乏法律依據,還有各國政、府為了保護本國的電影產業,屁股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