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二花恨恨的道:“不用說,肯定是萬花筒這訟棍惹的禍。”
“哦?”吳笑卿喝水的時候眯起了眼睛。
“據我們所知,在庭前,萬花筒會見過柯明珠,也到我們御史臺調閱過案卷,這前來旁聽的人員,也是萬花筒組織來的。”馬二花道。
吳笑卿放下手中水杯,心領神會的點點頭。
“實在,這萬花筒也太會安排表演了。”
吳笑卿評價了句。
接著話鋒一轉:“不過,這個案子人犯柯明珠始終不認罪,態度如此強硬,卻也少見,花妹妹,你說,這柯明珠會不會真的是被冤枉的?”
馬二花聞言,坐直,說道:“怎麼可能是冤枉?那樣,我豈不是辦錯了案?”
“不錯,本案的證人證言確實是在細節上有許多不一致的地方,但所有地方我都認真仔細核對過了的,但凡是證實了柯明珠傷害了耳冬梅的細節,同客觀證據都是彼此吻合的,而客觀的現場、傷情、指紋是不會說謊的,但證人會。”
“柯明珠不肯承認,那是後來翻供了。旁聽之人,盡皆柯明珠這邊的親戚朋友,他們一致幫忙起鬨,不也在情理之中?”
吳笑卿聽著,又是點點頭,但隨即又問:“這個案子,怎麼受害人沒有出庭?受害人方的家屬也沒有到庭旁聽?”
吳笑天也頓時覺得奇怪萬分。
怎麼受害人沒有出庭?
她不是最應該先要站出來索要正義和賠錢的嗎?
就算她不直接出面,也應該請個狀師出來索賠啊?
那旁聽之人,不是應該更多有受害人方的人嗎?
馬二花道:“聽說受害人方已經同人犯方私下和解了。”
“和解材料沒有給你們御史臺?”吳笑卿問,“怎麼沒有在審理中舉證?”
馬二花道:“這個我也有點奇怪。我以為萬花筒會在審理中出示。沒有想到她既沒有將材料給我們,也沒有給你們。莫非她真的是想打無罪?”
“這個情況,你們要查查。”吳笑卿道。
“是,審理員。”馬二花答應道。
“好了,下面的人應該散了,我們也回去了。”馬二花站了起來。
吳笑卿走到窗邊,拉開百合窗簾,瞧審理署門口方向看看。
“那些人剛出到門口,你們還是再坐會吧。等他們回去了,你們再走不遲。”
吳笑卿頓了頓:“再說花妹妹帶著我本家來到,怎麼也得坐久一點,喝多一會茶再走吧?”
馬二花坐了下來,笑道:“好啊,陪你兩個本家坐坐便是。”
吳笑卿也笑了:“這才對嘛。”
吳笑卿又道:“花妹妹,那柯明珠的丈夫張寒的口供,是不是真的受到捕快了誘騙才說的呀?”
馬二花一臉實誠的道:“捕快們有沒有誘騙,這個難以保證。但張寒的口供卻是真實的,他的口供在細節上恰恰所有地方都現場、傷情等客觀情況相吻合,相信審理員細心審查了證據,也是能看到的。”
吳笑卿點頭:“這個自然。我們辦案要看所有證據,特別是客觀證據,哪裡能別人說什麼就是什麼?我最是討厭哪些在庭上哭哭啼啼、囉囉嗦嗦博同情的人了。”
“是啊。”馬二花附和道:“一些人犯,在外面不怎麼顧家庭,不管老人和小孩,但到了庭上個個都是稱職父母、孝順子女,無比的想出去照顧家裡的大人和小孩。可他們犯事之前,怎麼就沒有考慮到呢?”
喝了一會茶,扯談了一會。
吳笑天對這審理署有了更多的認識。
本來這朝廷是沒有審理署的,都是郡衙一手辦理各種案件的。
郡縣老爺們坐在公堂之上,下面有所擊鼓鳴冤的,郡衙受理,在公堂之上面對面審理。
然而,隨著時代進步,江湖發展,進入近現代江湖,郡縣老爺們公務纏身,其他要務尚且忙不過來,處理案件的事情便無暇顧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