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中山國治所的盧奴縣。
國相府。
年近四十的張純將桌案推開,勃然大怒,對左右屬吏道:“給我點齊兵馬,殺奔蒲陰。”
“使君,千萬不能動怒啊使君。”
中山國長史馬扶勸說道:“那劉玄德乃是漢室宗親,天子詔書親口稱之為皇弟,除了天子和宗正以外,誰也無法處理。我們動他一根毫毛,都是犯上作亂的死罪。”
中山國是一個封國,國相就是太守,而長史則是郡丞。名義上長史是太守的下屬,實際上是兩個系統。
太守可以自己招募屬吏,但這些屬吏並非朝廷任命,發的俸祿也由太守自己給。而長史則是朝廷任命的官員,擁有單獨向朝廷上奏的權力,二者相當於縣令與縣丞,一主一副,並非名義上的上下級。
聽到長史的勸說,張純勉強冷靜下來,但餘怒未消,咆哮道:“他劉玄德不過是青州濟南相,居然管到我中山國來了,這哪是越境,分明是越州,難道要我忍氣吞聲嗎?”
馬扶猶豫說道:“為今之計,也只能向朝廷上奏,參他劉玄德一本。越境管轄乃是大罪,朝廷不會因為他是列侯而開這個先例,必然會治罪予他。”
“長史說得對。”
曹掾王政說道:“現在是他們理虧,我們動手就變成我們理虧,使君應當向朝廷上奏才是。”
“這......”
張純思來想去,覺得兩人說得有道理,最後嘆了口氣,說道:“罷了,若他只是個尋常太守,我必然派兵捉拿,既然是個列侯,本相也確實管不到他頭上,五官掾何在。”
五官掾出來道:“卑在。”
“速寫奏摺,發至洛陽和鄴城冀州刺史府。”
“唯!”
五官掾領命而去。
這種奏摺一般要寫兩份,一份給天子,一份給刺史。
刺史雖然沒有管轄地方的權力,但有監督太守的指責,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可以過問,所以張純也得給王芬說一下這件事情,相當於打個招呼。
不過張純哪裡知道,王芬是黨人,與荀和等人關係密切,而荀和又暗中與陳暮結交,雙方早就有交情。
所以他這份奏摺過去,肯定落不到什麼好處。
王政想了想,又說道:“使君,奏摺發上去,人也得控制起來。不然他們跑了怎麼辦?所以務必要將他們困在中山國,等到朝廷政令下來,立即就可以捉拿下獄,等待朝廷的囚車來。”
張純大喜,說道:“正該如此,那便先派兵馬去蒲陰縣,也不抓人,只是跟著他們,不允許他們出中山國,等到天子詔書抵達後,再把他們抓起來!”
涉及到列侯,當地官員是沒法處理的。一般情況下,列侯犯法,要先由天子下詔書,再配合宗正的宗人府手令,先削了罪人的爵位,再押赴洛陽,由宗正和延尉一起審理。
劉備不僅是一國國相,還是列侯,按地位比張純還高。在沒有朝廷定罪之前,張純敢動他一根汗毛,那都是以下犯上的死罪,所以他也不敢現在就動手抓人。
然而張純不知道的是,此時陳暮早就已經做好了準備,令快馬直奔鄴城,提前一步將奏摺先給了王芬。
王芬接到信件,考慮到陳暮和黨人的關係,就立即幫他轉遞上去,送往洛陽。
幾天之後,洛陽尚書檯就接到了這份從鄴城來的奏摺。
今天恰好是王鈞當值,宦官們把持尚書檯,相當於明朝太監把持司禮監一樣,都有整理各地奏摺,閱覽檔案的權力。
當初宦官王甫候覽把持朝政,就把彈劾他們的奏摺全都藏起來,根本不給天子看。
王鈞將所有奏摺分門別類,按照事情的大小統一進行整理,等看到冀州送來的奏摺時,隱隱約約能夠看到一個竹簡正面上蓋著濟南相大紅官印的奏摺。
濟南相?
那不是好兄弟劉玄德嗎?
濟南明明在青州,怎麼變成從冀州發來的奏摺了?
王鈞一頭霧水,就把那份奏摺取出來,開啟之後掃了一眼,當時就氣怒髮衝冠,拿著奏摺急匆匆地往玉堂殿而去。
因為皇宮的宮殿實在太大,要給這麼大的宮殿裝地暖花費的成本太高,所以目前為止,也就玉堂殿有地暖,天子便幾乎常住玉堂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