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會不動心?
曹興宇可不信!
換位思考一下的話,至少他肯定會去做!
至於提出的8.8萬諮詢費用,一方面是曹興宇覺得這個數字很吉利。
一方面是出於成本的考量。
畢竟要去輔助那些人開店,中間的流程及協調工作都會有很多很多,所以這方面肯定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成本的。
曹興宇可不想自己去承擔這個成本,總不可能啥好處都讓給別人不是?
而有了這個諮詢費用,最終算下來,曹興宇其實只是投入了那上漲10%的收購資金。
相較於打造了一個穩定的店鋪供給端的計劃來說,這點支出沒什麼大不了,省去了未來收購店鋪時的很多麻煩。
而除了成本方面的考慮之外,曹興宇提出這個高價格的諮詢費用,也是起到一個門檻的作用。
或者說,是逼迫那些有興趣的投資人去投資大店鋪。
也只有開大店鋪,投資幾百萬,這個諮詢費用才會高。
至於小店鋪,價格那麼便宜,翻新也簡單,曹興宇才不稀罕去花費這個精力呢。
頓了頓後,曹興宇繼續道:“上漲10%進行收購要寫進諮詢合同,讓投資人真正放心。”
“另外,合同內除了一些常規的諮詢條款外,在裡面再加上四條特別條款。”
“第一條,投資方如要出售,需提前一年向實王集團提出申請,實王集團有權選擇在一年內任意時間點進行收購。”
“第二條,實王集團有行使強行收購的權利,當實王集團提出收購要約時,投資方不可拒絕。”
“第三條,在收購之前,實王集團不會干涉投資方的日常運營,但在收購的時候,諸如會員卡餘額之類的,需要在收購款裡面扣除。”
“第四條,店鋪選址必須是由實王集團決定。”
“必須同意這四條特別條款,才能享受上漲10%價格被實王集團收購的權益。”
這四條,是曹興宇剛才深思熟慮下的決策。
第一條,是避免一些投資人奔著10%收益而來,把店開起來後就急著要實王集團進行收購,然後拿到收購金後,不斷的重複去開店再轉讓給實王集團,以謀取暴利。
這種局面,曹興宇自然是不願意見到的,更何況他也沒有那麼多資金。
真有那麼多資金,他都不用整這麼一出了,還不如自己去投資開店呢。
所以,這個中間肯定要有一個時間差存在。
而一年的緩衝時間,是曹興宇自認為的很合理的一個時間點。
就拿眼下來說,實王品牌經過一個週末的收購,目前店鋪數量已經接近了驚人的兩百家,讓他眼下一天的系統補貼也快達到了兩百萬的數額。
增長速度十分的恐怖和誇張。
而未來這個數字只會不斷的增長,速度會更快,很快就會達到更加驚人的地步。
所以定一個一年的時間,在曹興宇看來已經是很保守的決定了。
並且,曹興宇覺得這個時間也是投資人可以接受的,好歹一年也有10%的收益率,再加上店鋪自身的經營收入,收益率達到十幾並不難。
至於第二條,拿軟體行業裡面的話來說,就是曹興宇給自己留的一條後門。
如果後續整體戰略方面有需要或者是投資人不願意那麼快轉讓,想多做幾年後等設施裝置都老化後再轉讓等等情況時。
實王集團擁有強制收購權。
以此去規避一些釘子戶的出現。
第三條,曹興宇是擔心有些不良的商人,仗著店鋪會被他收購,瘋狂的用充值贈送或者各種優惠去吸納會員資金,等到達到一定的數額後再轉讓給實王集團,讓實王集團去承擔後續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