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上的風雲人物,和娛樂圈明星,本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物種。
雖然都是名人,都有強大的影響力,但真正做到跨界融合的,畢竟是少數。
也就在進入網路時代後,這種跨界,才空前的風靡起來。
一是商人對名利慾望的本能膨脹。
有錢了,想出名,想要影響力,無可厚非。
二是基於企業品牌人格化營銷的考慮。
老闆直接做代言,省略大筆廣告費不說,還和企業形象做了深度繫結,順便避免了被明星翻車影響業績的可能性。
三嘛,主要也是有人帶頭。
老一輩的不要臉,小錢也恰,不惜用自己的形象做背書,而且效果還不錯。
有了成功案例後,後來自然會有人跟風。
……
楚堯對這種行為,倒是沒什麼牴觸心理。
畢竟,這些好處自己都懂。
雷布斯就是個中行家,人設營造的相當到位,在商業上也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
讓楚堯沒想到的是,楊慧竟然如此犀利。
從這個無比精準的切入點,完美切入,其中對於形勢、人心、以及利益的判斷,都可以說是相當強大。
自己都還沒想到來做這件事。
倒是她先想到了。
從某個角度上而言,倒是自己格局小了。
自己對於“利益交換”的考慮,還停留在上個時代。
比如……領導照顧,包個工程,然後分包出去倒手賺差價。
或者,直接給錢,最好是海外資產,以及藝術品資產之類。
沒想到……
現在已經進化到這一步。
一切,合理,合規,合法,任誰也挑不出半點毛病。
人家並沒有和自己要什麼,反而是人家給自己送錢。
但,自己幫她打了廣告,倘若運作得當,收益,理論上來說可以做到很大的量級。
這是常規的商業操作。
就比如當年的8848手機,若沒有王石做背書,大機率賣不到那個價格,更賣不出那個銷量。
很多時候,有錢人的智商稅,比窮人,更好割。
因為他們不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