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悠閑的莊園主生活1
“咳咳咳——”一陣撕心裂肺的咳嗽聲,在陰暗密閉的環境裡,顯得格外沉悶。
外面的人似乎聽到了這聲音,罵罵咧咧,“咳什麼咳,再咳就宰了你。”
“要我說,就應該給她再喝點昏迷藥水,也免得我們被發現了。”另外一個男聲緊張道。
“不行,她身體太差了,要是直接死了,我們就完了。”一個沉穩的男人道。
蘇葉眯起眼,細數外面總共有多少人。
可是她的身體狀況太糟糕了,原主是個流浪的孤兒,從記事起,就在倫敦城裡乞討,從四歲到八歲,因著有大一些的乞丐兒童照顧,她勉強活了下來。
六歲後,原主學會了乞討的技巧,比如說一些奉承話,比如假裝身體殘疾,以及偷盜的技巧。
因為長相可愛,再收拾幹淨自己,她並不會被那些有錢的小姐排斥,於是原主靠著賣花,接近那些小姐們,然後不著痕跡的偷出一兩個硬幣。
教導她偷盜的“哥哥”告訴她,不要貪心,一兩個便士小姐們不會在意,會以為自己是記錯了,再多她們就會起疑。
也不能去接近那些夫人或者紳士,或許他們更加慷慨,也更加有錢,但他們也更高傲以及精明。
他們只是小孩,是乞丐群裡最低等的存在,如果他們得到多了,也會被那些大乞丐們搶走,還會被教訓一番,這是血的教訓。
原主一直很聽話,兢兢業業的執行著“哥哥”的警告,在倫敦西區某條繁華的商業街上售賣鮮花,當有三位以下的小姐出現,她就會乖乖巧巧上前詢問,語言甜美,笑容可愛。
一般天真的小姐們是不會拒絕的,於是她在賣出花的同時,總能得到一兩個便士的額外之財。
有了這些錢,就能多買幾塊黑麵包,給更小的弟弟妹妹們吃了。
他們這個團體有十一二個人,最大的是託尼,今年十二歲,已經到了可以成為童工的年齡。
但他只在街上幫人跑腿,賺取廉價的報酬,因為像他們這樣的孤兒,在童工當中也是最受歧視和壓迫的。
其他童工辛苦勞作,還能得到一塊黑麵包,一杯牛奶充饑,以及每天八到十二個便士。
但託尼沒有父母和長輩,那些黑心的工廠主只會盡力壓榨他,不僅便士沒有了,估計黑麵包也會被其他更強壯的孩子搶走。
而託尼還有一個七歲的妹妹要養,不可能去絲毫沒有保障的工廠。
然後是十歲的約翰,九歲的喬,八歲的瑪麗以及原主,剩下的孩子更小,除了乞討幾乎不能做什麼。
這個團體存在很久了,原主從有記憶以來,就在裡面了,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只是隱約聽瑪麗說過,原主似乎還有一個姐姐,可她不見了。
這很正常,團體中長大的孩子,幾乎都會消失,託尼是個例外,因為要照顧妹妹,在團體中,妹妹和其他孩子們在一起,他能出去長時間工作。
約翰已經計劃好,找一份報童的工作,以後也不會再回來。
喬有腿疾,走路有點費勁,而瑪麗臉上有著大大的疤痕,他們都是那種找不到工作的人,至少待在團體中不會受欺負。
而原主,長相漂亮精緻可愛,如果不是託尼幫助,她或許已經被擄走了,成了某個紅燈區夫人手下一名雛、妓。
所以原主心甘情願留下來,一直到託尼決定離開這個團體,她會跟著託尼一起走。
這就是她長到八歲,所有的記憶和願望。
然而這願望註定不能實現,三天前,原主一如既往在賣花,人來人往的大街上,本該不會有什麼危險的,畢竟這裡是富人區。
然而意外發生了,一輛馬車經過,原主沒在意,往路邊讓了讓。
馬車開過去了又匆匆折返,停在她的面前,而且位置選的很巧妙,正好把她擋在了一個角落。
馬車上下來一個男人,二話不說就用布捂住她的口鼻,然後帶進了馬車。
之後她就被帶到倫敦西區,白教堂附近的貧民窟。
原主被關到了一間陰暗狹窄的地窖裡,那些人直接把人扔進來就不管了。
當天晚上,下了一場大雨,地窖裡滲入大量的水,原主躲無可躲,只能在水裡浸泡了一整晚。
等到早上那些人開啟地窖門,原主發起了高燒,人也迷迷糊糊。
那些人見此,只好罵罵咧咧把她撈出來,關在這間狹小的房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