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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蛛絲馬跡(一更) (第2/2頁)

“換做一般人都辦不到,就好像是常乾的,身上要有那一套爬牆的傢伙什。

不常幹也是那種腳底下有點兒功夫的。

你想啊,我家狗都沒叫。

我家狗要是聽到動靜叫起來,平日裡,甭管啥時候,俺們家都會出來人看看。知道那對兒孤兒寡母不容易,這些年都習慣了。”

左撇子點下頭:“麻煩了。那行,那我們先翻牆過去看看。”

……

左撇子開啟房門,看到入眼的一幕,心就一緊。

灶房裡的血跡格外明顯。

而且能看出來,羅母曾被人拖拽著轉移過地點,那血跡啊,是從灶房一路划著進屋,在大屋屋地中間還有一些凝固的血液。

他身後跟過來的朱興安和常喜,見到這一幕情不自禁一嘆:“唉。”

朱興安心想:真正見到這些血了吧,就覺得銀錢被偷好像沒那麼慘,他們老朱家和左家已經挺幸運了。

仨人進屋後,分別行動。

朱興安去各屋檢視迷香。

羅家也被人用過迷香,香灰的味道是一模一樣的。

確定下來是同一夥人乾的,而為啥羅母還受傷了呢?應該是看見那人了。

朱興安本來有點興奮,這說明如若真是附近幾個村裡的人乾的,羅母只要醒了就能說出相貌。

卻在來到灶房時,被常喜澆了一瓢涼水,常喜說:

“灶房這裡沒有香灰,應是羅母恰巧沒中迷香,正在灶房裡,不得不將她打傷。這人很大可能會蒙面。剛才林家不是說了嘛?搞不好身上帶著爬牆的傢伙什,怎麼可能會忘記蒙臉。咱小打小鬧乾點兒壞事都會捂臉呢。所以別看羅母和他打過照面,估麼沒啥大用。”

常喜蹲在水缸後面,繼續道:“不過,二哥,還是留下點兒痕跡了,你看,這鞋印。”

朱興安急忙上前幾步,看完和常喜差不多同時開口道:“這人長得又瘦又小吧。這要真是賊人的鞋印,他個頭應該不高。”

朱興安又興奮了,個高的、或是像他這種中等個頭的漢子不好找,個矮的可好找,一下子就能縮小範圍。

常喜點頭說:“是啊,我總感覺這就是賊人留下的。這口大水缸後面,你看看,高度能藏人,但水缸後面有個泥地坑,他應該是沒注意到。又由於經常舀水,這坑裡是溼的。整個右腳印全留下了,是完整的,不是那種大腳丫子踩一半留一半。”

為確定到底是不是賊人的。

朱興安和常喜分頭行動。

朱興安爬上炕,炕上一堆被賊人翻亂的衣物,在那一堆亂七八糟裡翻出羅婆子的一雙鞋,去對照泥坑裡鞋印的大小。擔心怕是羅婆子自己的鞋印。

但這一對照,還真不是羅婆子的。

羅峻熙和左小麥不在家,和羅家來往的人,更是少得可憐。再說,誰來羅家做客,會站在水缸後面的夾空裡。

而常喜正根據這鞋印的大小,開始挨屋亂竄,甚至一路撅著屁股查到了大門口。

鞋底沾了水、沾了泥,不可能立馬就幹,穿鞋走路會留下腳印。即便現在已經距離出事時過了幾個時辰,但想必也會留下點兒痕跡。

還真讓常喜找到了。

常喜說的話,基本還原了案發現場。

他告訴朱興安:“指定是這位又瘦又小的賊人先進來的,林家狗沒叫,是因為他能從大門旁邊最高的外牆爬進來,他瘦小就能躲開竹籤子。然後你看這腳印,他曾躲在大缸後面,將羅嬸兒打傷後,又去開的大門將同夥放了進來。”

至於那人身高具體該到哪裡,朱興安先於常喜篤定道:“我感覺,比我媳婦高不出多少。還挺瘦。”

正在這時,左撇子也終於探查完所有書籍,一本帶字的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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