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他們十個人每個人看一天的話一下,就是看十天。
人越多,速度也越快。
隨後慕凡又開始了,他安排讓他們繼續。
可是一連十天過去了,事情還是沒有找到任何的線索。
那麼證明,這件事情還需要繼續往前。
看到竟然這麼麻煩,加百列有些想放棄。
不過現在事情都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了。
慕凡告訴加百列,他們不如堅持做到最後。
加百列同意了。
畢竟事情都已經到這裡地步了。
加百列最後讓慕凡他們繼續。
隨後慕凡他們便繼續觀看了起來。
終於又看了十天,他們終於找到了加百列所說的那天的場景。
那一天確實是這樣的。
加百列帶著他的東西來到了這裡,他在這裡四處閒逛了一會。
之後她便離開這裡。
此時慕凡已經確定好了天數,這已經相當於20多天之前了。
這麼算的話,接近一個月的時間了。
也就是說,他的東西好像丟了將近一個月。
聽了慕凡這麼說,加百列趕緊詢問慕凡這麼長的時間,能不能再找到。
慕凡思考了一下便告訴加百列這件事情不好說。
因為過去的時間太長。
時間短的話可以很快就能找到,時間長的話就不一定了。
聽到慕凡這麼說,加百列最終告訴慕凡希望能夠簡單地嘗試一下。
如果能找到就更好,找不到就放棄。
慕凡同意了,於是他開始從那一天的事情開始檢視起來。
慕凡打算檢視那一天加百列所有的行蹤。
慕凡發現那天加百列從這裡閒逛完之後便回到了他的住所。
他回到自己的住所之後,把手上帶的東西拿下來了,放到了他的床頭。
隨後他便休息了。
這樣一天就過去了,於是便到了第二天。
第二天的畫面是從早晨開始的。
早晨的時候慕凡就發現加百列的手上已經沒有那個東西了。
這樣的話證明已經丟了。
隨後加百列推斷,他丟東西的時間是晚上。
可是那一天晚上,加百列一直在休息,沒有去幹其他的事情。
最後慕凡猜測是不是加百列把東西掉在了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