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筒木一族的生理和心理結構,和人類有著接近百分之一百的相似。
所以,和部落人一樣,輝夜的內心深處,也是一個嚮往美好的人。
作為一個下僕,帶起面具偽裝自己,是輝夜無師自通的一項技能。
之前,千年的幽居並沒有讓輝夜卸下面具,反而是這些土著的笑容,輝夜的面具出現了一絲裂痕。
沒有人喜歡自己的身邊,是那種城府很深的那種人。當然,如果這個人是自己的話,那麼這個結果就是完美。
矇昧時期,人類還沒有善惡觀念。在輝夜的眼中,這些土著有些傻的可愛。
當然,也正是因為這樣,輝夜喜歡和他們打交道。
正好,輝夜想要了解他們的文化,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於是,藉著這次相識,輝夜在這個部落中暫時居住了下來。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科學就是第一生產力。
這句話放在這裡,可以說:查克拉是第一生產力。
自從輝夜在這個部落居住下來之後,部落的生活就開始一點一點發生變化了。
之前,部落只是一個剛剛學會狩獵,只會使用石器的文明。但是,輝夜的到來,加速了文明的程序。
利用查克拉的力量,這個部落的人們體會到了火的好處。加熱過的食物,總是比生的食物要更容易消化。
同時,在味道更好的時候,火還消滅了肉中的寄生蟲,延緩了部落人的壽命。
當然,壽命這種東西,短時間是看不出的。不過,好處就是好處,用心體會還是能夠感覺到的。
“哐當!”突然,一隻強壯的手臂用力推開了輝夜房間的門。至此,正在埋頭寫著什麼的輝夜停止了動作。
憑藉著白眼的瞳力,輝夜不用抬頭就知道,這個人是部落中最強壯的勇士——信。
說實話,輝夜來到這個部落,已經大概兩個月了。而在這兩個月的時間裡,這個叫做信的勇士,突然哪根筋不對了,他居然對輝夜示起了愛。
輝夜自認為,自己和部落的女性,相貌是差的很遠的。也就是說,輝夜並不是部落人審美標準中的美人。
但是,就像之前說的,這個傢伙哪根筋不對勁。這些天,他一直在她的周圍轉悠著。
慢慢的,莫名其妙的禮物越來越多。其中,最多的是食物。
‘這是什麼意思,想要把我養肥?’甩開了那些無厘頭的念頭,輝夜冷冷的看著他,說道:“我不是說了嗎?進來之前要敲門!”
“啊!我忘了……”接近兩米高度的彪形大漢,他現在在輝夜的訓斥下手足無措的說道。
“八~嘎~!”無奈的喃呢了一聲,輝夜覺得自己應該給大門設定一個封印術。
不過,以部落人的耿直性子來看,大門估計會因為當做壞掉了,而被整個拆下來。
那麼,把整個房間都封印起來?
‘算了吧!那和宅在神樹附近,又有什麼區別呢?’輝夜心中想著,且問道:“說吧!這次你又找了什麼東西給我?”
“額……這次不是吃的……”信說道:“有客人來我們部落了,首領讓我找你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