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
陳華江牽著妻子林佳音的手,朝著場外走去。
“陳華江,你特喵以為我是在嚇唬你嗎?不是,老子等下就將這邊的們店改成廁所。”
“而且還會在邊上立上一個牌子,寫上‘原崑崙餐飲門店’的字樣!”
馮偉志望著陳華江的背影大聲的吼道,咬牙切齒,話語怨毒。
這讓四周人群看向他的目光都有些愕然,還有一些不屑。
這就像一個被人全程戲耍的孩子,最後卻要砸玩具一般。
陳華江的身影卻是沒有任何的停留,離開了會場。
“剩下的事情交給牛律師你了。”
“這是你的好處費,不論如何都必須給我堅持出一個月的時間。”
走出紅旗廠,陳華江一臉嚴肅的看著對方說道,將一個鼓鼓的紅包塞在對方手上。
牛三水接過紅包,重重點頭,承諾道:“陳老闆你放心,雖然這個門店承租權最後無法改變。但是幫你拖延一個月的時間,我肯定做到。”
這年頭的律師也是悲催,除了在公檢法上班,進入公家圈子,否則都算不得律師,相當於古代的訴狀。
也就是幫人寫寫訴狀,幫人法律諮詢,僅此而已。即便是訴狀,最多的也是家長裡短,例如起訴離婚這種。
這邊陳華江沒有再管,告知二毛進行計劃,讓他手下小弟去釋出“謠言”,關於味美鮮餐飲資金斷裂,即將跑路的話語。
將林佳音送回家,陳華江又去了南明日報。
與此同時,馮偉志也跟牛三水交鋒上了。
“馮老闆,即便這邊的店鋪已經被你們承包,但是在交接完畢前還是屬於陳老闆的。”
“一是紅旗廠的違約金還沒有退還給我們家老闆,二是這店裡的裝置還沒有轉移。根據合同法規定,兩份合同同時起效應,當以先期合同為主,其次買賣不破租賃。”
“當然,你想要直接接管這裡的店鋪也是可以的,一是涉嫌搶奪他人財務,二是一應損失都有你們承擔。這店裡的裝置,怎麼也有幾千元吧。”
牛三水盡著自己的職責,對馮偉志說道,同時指了指店裡位置,內裡已經堆滿了東西。
都是些其他門店折損的東西,原本是要賣廢品的,此時都被拉到這裡堆滿了店鋪。
馮偉志臉色難看,目光冷冽的盯著牛三水,他也能猜想到,這必然是陳華江的把戲。
“告訴陳華江,我給他一個禮拜的時間讓他麻溜的騰空這裡。”
“一個禮拜後我來接管,到時候再敢廢話,老子直接砸店趕人!”
馮偉志冷冽的說道,陰沉著臉帶著手下離去。
南明報社,門外的茶樓。
趙學民眯著眼睛,打量著面前的年輕人。
他三十出頭,是南明報社的副總編,這次過來原本是以為對方要在南明日報上投放廣告。
結果剛一見面,對方就拿了一張沈市日報給他,讓他一臉懵逼,不知道對方要幹什麼。
“陳老闆,我們是南明日報,你拿張沈市日報給我,這玩笑開的有點大了吧?”
趙學民笑了笑,也不再亂猜,直接敲了敲桌上的報紙,看著對方直接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