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妮子卻沒有出聲,只是看了看林軒,林軒笑道:“放心吧,有我呢,而且這只是最壞的猜測。”
姜淺予點點頭,林軒於是趕緊移開話題,但張瀚清這個蠢蛋把事情說出來後,不論小妮子還是柳霜霜顯然都不可能裝不知道,吃飯時難免會有這些討論。
不過看小妮子的表情與說話,好像並沒有太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林軒這才稍稍放下心來,他不想小妮子因為這件事情而影響正常生活,當然也更不希望她收到傷害。
這個世界上很難找到一件只有好處而沒有負面影響的事情來,隨著她人氣越來越高,“成名”的代價早晚都會出現的,這還是小妮子幾次拒絕了金龍TV捧她去錄製綜藝節目的情況下。
如果真的像其他人氣主播那樣,也往那個圈子靠攏,固然知名度會再次上漲,但隨之而來的負面影響也會更加巨大,她早就沒有辦法像現在這樣子好好上課生活了。
吃完飯,鄒悳跟柳霜霜和張瀚清順路,林軒就打車帶著小妮子一塊回去,小妮子嘰嘰喳喳地說著今天買了什麼東西,又問些sky戰隊的事情,她不願意提起剛剛的事情,林軒自然也不會提。
到了小區門口,林軒拎著一個包裝袋從車裡出來,卻見小妮子在往後看,順著他的目光看去,剛好看到一輛車駛來,正在減速。
夜晚能見度比較低,林軒也沒有貓頭鷹的視力,可以在晚上隔這麼遠看清車裡是誰,但卻本能地察覺到了些端倪,於是拎著東西就迎了上去。
本就在減速的那輛車很快停下,然後開始掉頭。
車內只有司機一個人,在車子轉向前的最近距離時,林軒只看到了不真切的一個側影,有些模糊,但已經足夠讓他看出很像是飯前那個疑似跟蹤者的青年了。
林軒迅速地拿出手機對著車輛拍了兩張照片,轉身時看到小妮子就在自己身後,隨意地把手機放回兜裡,若無其事地道:“走啦。”
姜淺予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他,“你打算幹嘛?”
“回頭找陳哥幫忙查一下。”
林軒用空出來的一隻手在她腦袋上揉了揉,“吃飯前的時候你就知道了那傢伙不是認錯人了?”
“我又不傻。”
小妮子翻了個白眼,把他的手給撥開,一邊往回走一邊道,“路上我就看到他了,不過一開始都沒注意,後來他那樣撲過來,我當然就明白了。”
林軒沒好氣道:“那你還拉著我?”
“不然能怎麼辦?”
姜淺予撇撇嘴,“就算是報警,也是我們吃虧,因為他根本就沒碰到我,反而被你打了一頓,按照法律規定,人家不僅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反而可以告你的。”
林軒以前經常打架,關於猥褻怎麼判不清楚,但打人的處理還是知道一些的,按照國內法律規定,小妮子說的確實是實情。
“前段時間不是有個女主播就被一個變態尾隨騷擾嘛,整整兩年,報警後根本沒有用,因為按照法律規定,除非被監控拍到猥褻行為,而且必須是能看到臉的,敏感部位,才能作為猥褻處理,就拘留五天……也就是說被猥褻一次,就五天的CD時間,就算有人跟著保護,只要人家不在猥褻過程中,打他就屬於犯法,反而會被人家告故意傷害。”
這件事情林軒聽到過一些,但並沒有在意過,是另外一個平臺的女主播,事情確實也像小妮子說的那樣,處理起來非常麻煩,想要對方受到處罰,就必須女方先遭到侵犯,而就在小妮子口中的那個女主播在公眾場合遭到強吻,處理也就是五天的拘留,五天後依然如故。
網路上一直有許多“中國犯法成本太低”之類的言論,固然有偏激的地方,但不得不說,在某些方面,建國七十週年的中國,法律規定上確實有不完善的地方。
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林軒最多也就是議論一下,但發生在小妮子身上,顯然就不一樣了。
這種事情是沒有辦法被動解決的,因為被動解決的代價就是小妮子先受到侵犯,而且想要把這件麻煩解決掉,所付出的代價只重,肯定會讓林軒發瘋。
姜淺予在清楚對方目標就是自己的情況下,依舊拉住了林軒,一方面是不想林軒反而惹上麻煩,另外一方面就是很清楚不會有結果,她的想法大概是自己小心些,然而世上只有千日做賊,哪有千日防賊?
這樣下去早晚會出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