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睦相處,和睦相處。”刑偵韞趕緊站在中間,一人塞一個雞胸脯:“這不是還有別的,非爭一個雞腿,一會把輔導員爭出來誰都沒得吃。”
這句話特別管用,鹿丞和金景軒兩個人誰都不說話,安安靜靜啃炸雞。
吃到炸雞的鹿丞特別不希望看到教官或者輔導員,吃完了讓他出去跑個二十公里都成。
刑偵韞坐下來:“鹿丞,你多大?我和金景軒都二十二。”
“二十。”
“我去,你這麼小?怪不得這麼拽。”金景軒打了個飽嗝兒,氣定神閒地晃著腳:“吃飽了,爽啊!”
鹿丞很想說,老子拽是憑實力。
不過想了想,鑑於炸雞好吃,鑑於現在他的心情非常美麗,還是少說兩句比較好。
於是,接下來的幾天302宿舍在一個微妙的氣氛下“和睦相處”,如沐春風。
只要金景軒不懟,鹿丞不開口,他們就能和睦相處,並且可以擔當他們班最和諧的宿舍。
如果每天都能吃到炸雞,那就更好了!
新兵為數不多的業餘活動就是打球,球類比較好玩而且哪都能玩的就是籃球。所以軍|隊裡籃球非常受歡迎,新兵老兵也能促進感情。
無論是不是兵,大多數男孩子都喜歡籃球吧。
但鹿丞是特例。
因為……他沒玩過。
他是十六歲被肖良哲領回來的,在這之前他過的都是暗無天日的生活。
有口吃的就不錯,不要妄想碰籃球。
有什麼他挺感謝肖良哲,有時候也煩肖良哲的話太多。但有這麼一個人管他,那種微妙的感覺說不上來,索性就這麼讓肖良哲管他了。
肖良哲也是糙漢子,除了交錢讓鹿丞上學,給他吃的,平時都不管他。
愛去哪野就去哪野,只要不談亂子就行。
“你真的不去?”金景軒從球場上下來,揮汗如雨:“去唄,挺好玩的,真的太爽了。”
“不會。”鹿丞往旁邊挪動一下。
金景軒身上全是汗,他可不想自己碰到金景軒。
嫌棄!
“不是吧?我以為你開玩笑呢,你真不會。”金景軒有些震驚:“這年頭還有不會玩籃球的男人嗎?你是現代人嗎?”
鹿丞抬起眼皮,像看白痴一樣看著金景軒:“你看我像是開玩笑的樣子嗎?”
“不是吧不是吧……”金景軒重複了好幾遍“不是吧”。
刑偵韞特別想在旁邊跟著回答:“是的是的。”
現在不會玩籃球的人確實很少,看鹿丞的樣子絕對不是那種病秧子型別。這種刺兒頭都愛運動,百分之九十九都會打籃球。
可能鹿丞就是那百分之一。
“連籃球都不打,土包子。”旁邊一個人冷笑:“也不知道成天在拽什麼。”
另一個人小聲說:“哼,仗著和肖團|長的關係唄!”
“有你們什麼事兒?自己的訓練及格了沒有啊?”金景軒皺眉,擼起袖子氣沉丹田後大喊:“還沒被我打夠嗎?不服就再來一場,老子把你們打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