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不用。”
我趕忙扶著孩子,“大哥,事兒過去就好了,別讓孩子再跪了!”
一會兒我都要給仨小子準備紅包了!
聊了一陣,大家情緒才稍稍控制,教訓孩子也是心疼,這種事擱誰都後怕。
“小沈先生,我孫子說看到了一張泡爛的臉,在水底孩子也沒看清男女,我們三家現在就是擔心,能不能被記恨上……”
陳大娘緊張道,“那水裡的東西能不能跟到家裡,太嚇人了。”
留仨小子在院裡玩,我示意幾個家長先跟我進屋。
有些話儘量別讓孩子聽到,畢竟我這心理素質也是十二歲起一波一波的刺激才鍛煉出來的。
小孩子想象力很豐富,啥都跟著大人聽會容易做噩夢。
進門後,我看著眼前一張張關切的臉就道,“河裡的我推測就是水鬼,抓替身的。”
“水鬼?”
一個孩子爹瞪大眼,“沈先生,那麻煩你跟我們去村裡走一趟吧,得把這水鬼滅了呀!”
“用不著。”
我安撫他別太緊張,“是這樣,哪條河水裡大機率都會走人,就算我去把這個水鬼滅了,日後也保不齊誰一個腳滑或是各種原因落水淹死,這種事,只要鎮住就好,你們三家回去,做三個和孩子同等大小的紙人,紅男綠女,男孩兒就穿紅衣,背後寫上孩子的名字,這就是替身,送到水中,這水鬼便會收手了。”
“這麼簡單?”
家長們難以置信的看我,“你不用去做場法事?”
早年我清閒的話大機率會去比劃比劃,咱得抓住一切機會去裝麼。
現在太忙了,沒必要。
再者這種法事是要由那個水鬼的家人出面才能做,叫度化。
外人的立場就談不上法事,完全是鎮邪了。
“不需要的,水鬼跟你們都沒有親緣關係,他離不開那條河水,也進不了你們家,你們只需要在晚上的時候把紙人在岸邊燒掉,無需紙錢祭品,送去替身就好。”
我耐心的交代,“送完替身後,再在岸邊埋幾雙孩子穿過的舊鞋子,鞋底子也可以點蘸一點公雞血,加煞,埋的時候將鞋底朝下,這就是踩,這水鬼無論上不上路,都會被踩住,從此以後,別說你們三家的孩子了,村裡其他人都不用擔心被他扯下水。”
冤魂索命其實很沒有道理,為什麼要抓小孩子,因為小孩子丁甲不穩,他們好欺負。
那麼送去紙人,就是用禮數開道,告訴他們,你欺負了我家孩子,我不跟你一般見識,給你送去替身,你趕緊上路。
同時岸邊埋下鞋子,無聲的表明態度,你不上路,也會被鎮住。
恩威並施。
容不得邪祟持續作惡。
家長們明白了。
動作統一的就要給我掏錢包紅。
我看到牆角已經放了很多他們買來的禮品,就每家就意思意思收了十塊錢,求個圓滿。
這種屬於避災,已經避過去了,紅包小衝一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