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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槍神戰金刀 (第1/2頁)

程咬金給自個取了一個三十六品混世大將軍,回到陣前之後,傻小子羅士信對程咬金說你這名字起的挺好,你幫我取一個唄?

傻小子羅士信,這小子是個傻子,他哪裡能夠聽的出好壞。他之所以覺得程咬金這三十六品混世大將軍好聽,就是因為程咬金這名號挺長。在傻小子羅士信這裡,長就代表好聽。

程咬金大字不認識一籮筐,他為何能夠想到三十六品混世大將軍這個名號呢?程咬金在小耙村的時候,別人都說他是一個混世魔王。在加上程咬金學的是天罡三十六斧。程咬金給這兩個合在了一起,所以就叫三十六品混世大將軍。

程咬金眼珠子轉了半天,也沒想出一個好名來。程咬金這廝沒文化,他能起個什麼好名字出來。

“你想要個什麼樣的名號?”程咬金朝著羅士信問道。

羅士信這是一個傻子,他哪裡能夠知道自己想要個啥名號。羅士信歪著腦袋想了半天,這才說道:“你打不過俺,俺比你厲害,俺得要個比你還大的。”

羅士信雖然是個傻小子,但是這話說的實在,他確實是比程咬金厲害,而且厲害的不是一星半點。在羅士信認為,他比程咬金厲害,那官職也得比程咬金大。

“嗯,你比我厲害,那給你七十二品行不行。”程咬金點頭問道。

羅士信這小子雖然傻,但是確實是比自己厲害,這點讓程咬金也無法反駁,只能點頭稱是。

“七十二品,七十二比三十六大,那七十二品行。”羅士信傻乎乎的說道。

“我是混世大將軍,咱倆是兄弟,給你起個什麼好呢。既然咱倆是兄弟,那你也得是混字輩的。”程咬金自言自語的嘀咕道。

就在這個時候,程咬金一拍大腿說道:“有了,你叫七十二品混蛋大將軍。”

這山上的筍那可都讓程咬金給奪完了,他奪筍啊他。七十二品混蛋大將軍,也就程咬金的腦瓜子能想的出來。

要說也是程咬金詞窮了,他想了半天,既然羅士信是他兄弟也得是混字輩的。想了半天,就想出了混蛋這一個詞。

“噗嗤。”

“噗嗤。”一聽這話,頓時,旁邊的人都樂了。

眾人心想,程大哥你可真樂觀。前面險些被人砍了腦袋,要了命,這會給沒事人一樣,在這裡逗傻子玩。

程咬金就是這樣的大心眼子,什麼事情都不當一會事。遇到順心的事也好,不順心的事也好,他都不在意,轉臉就忘。程咬金後來能夠被稱之為福將,多半也和自己這個脾氣有關。

行軍打仗,最講究的就是士氣。若是旁人打了敗仗之後,肯定要灰心沮喪一段時間,這一旦灰心沮喪在打那肯定還是敗仗。程咬金這扭頭就忘的性子,能夠讓他時刻保持著一個高昂計程車氣。

老楊林“嘿嘿”的在哪裡樂了半天,樂了半天之後,楊林對羅士信說道:“傻小子,他逗你呢,這七十二品混蛋大將軍不是一個好話。”

“老頭,你說誰傻呢,你信不信我錘你。”羅士信舉著砂鍋大小的拳頭說道。

這七十二品混蛋大將軍是好話還是壞話羅士信聽不明白,但是楊林說他傻他可是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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