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品我都帶來了,相信我,很快就沒事了!”
李海峰也來到了所裡,看到了夏婉秋本人,確定她的情緒沒有大起大落。
“妞妞呢?她晚上都要跟我一起睡才安心,我不在這幾天裡,她怎麼樣了?”
夏婉秋一想到年幼的女兒,眼中已經泛起了淚花,被限制了自由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很可能跟自己的女兒分開。
李海峰伸手要去握住夏婉秋的手,卻被一邊的監視者給喝止住了,他們只能收斂一下行為。
夏婉秋抹去了淚水,然後看著自己的丈夫,沒想到他比想象中還要快趕回來了。
“好吧,你把事情的經過都告訴我吧,我要知道所有的事情。”
李海峰剋制了自己要伸出的手,用言語來勸說夏婉秋把事情都說出來,特別是細節方面的事情。
兩個人的房間,外加一個嚴肅的監視者,就在這裡聽夏婉秋的講述。
事情就發生在生鮮店被砸的晚上,夏婉秋那天本來是要加班處理廠裡的事情,特別是外商訂購那批布料。
但是李海峰的兩家店同時出事了,她不得不跟車間主任梁順發請假,她當時沒多想。
請了幾個小時的假,把兩家店的員工都給安撫了,所以馬上趕回紡織廠裡。
等夏婉秋再次進到紡織廠裡,那些已經生產好了的布料也已經裝袋了,她不僅簽了驗貨單,並且一個人推著車,把包裝好的布料給送到倉庫去。
因為包裝都是那種非常結實的編織袋,於是管理倉庫的人也沒有檢查,直到第二天外商那邊派來質檢員來驗貨。
開啟一看,都是非常次級的布料,跟驗貨單上的不符合,質檢員當場就報警了,根據驗貨單上的資訊,夏婉秋是第一個被重點排查的人。
這就是事情的經過,就是她離開紡織廠再回來,以及去到倉庫那邊,事情就發生了。
李海峰瞬間就知道該怎麼辦了,必須找到一個非常能處理這類事情的律師,讓他向警方提出異議,然後再讓夏婉秋取保候審。
“你再忍耐一天,我想辦法找人幫你,你放心。”
李海峰又情不自禁伸出手要去觸碰夏婉秋,但又被喝止住了。
夏婉秋滿含希望看著李海峰,接著點了點頭。
1988年的江寧市,律師不是隨便就能找到的,所以李海峰還要花時間去找人打聽一下哪位律師擅長這樣的官司。
還是阿狗人緣好,他主動找到了一箇中間商,中間商看在他的面子上,主動聯絡了一位這個領域的律師。
律師就位了,律師費不是問題,主要是要看他的業務能力,需要一天的時間來整理資料,然後再跟警方提出異議。
李海峰把事情都交給了那位律師,他本人還有事情要去處理,那就是關於劉明華僱人打砸生鮮店的事情。
這個事情不用再調查了,就是劉明華指使別人去做的,但是李海峰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得罪劉明華本人的。
於是他直接來到了劉明華所在的醫院,親自問清楚這個事情。
“喲,大老闆來看我吖!可惜我不能親自招待您,我的手腳被人打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