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遠
我和國楨同志初次相識,是1926年5月,在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國楨來自陝西,我來自河北,都是由中共北方區委派出的。在農講所,除了結合實際學習政治理論外,還學軍事,生活軍事化。我倆因身高相同,軍訓時,常常排在一起。我見他的技術熟練,很欽佩,後來才知道,他以前曾進過學兵隊。我倆上課不在一個班,平時交談很少,他給我的印象是為人敦厚朴實,很能吃苦耐勞。在學習期間,我們一起接受毛澤東、周恩來、蕭楚女、彭湃、惲代英等同志的教誨;一起去參觀海陸豐的農民運動,親眼看到那裡的廣大農民組織起來,取得革命鬥爭勝利的動人景象;一起參加中共廣東區召開的黨員活動分子會議。短短几個月的學習,使我們在思想上、政治上、軍事上都受到較全面的教育。雖然是初步的、啟蒙性的,但大大地提高了我們的革命思想覺悟。這年9月,我們結業,各自奔赴新的戰鬥崗位。
1930年初,我調天津一區(在小劉莊一帶任區委書記,國楨此時在天津任省委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當時天津尚無市委,一區直屬省委領導,我倆在工作上直接聯絡,有了更多的瞭解。一區是天津紗廠集中的地方。當時天津有五個大紗廠,其中四個在一區,這裡還有一個碼頭,因此工人集中,是職工運動的重點。國楨同志常常深入到各廠聯絡群眾、瞭解情況,指導工作。
這時,正是李立三“左”傾錯誤在中央占主導地位的時期。當時中央錯誤估計革命形勢,認為在全國發動總暴動的時機即將到來,決定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團工會,成立統一的行動委員會,加緊準備在全國舉行武裝暴動,並派人到天津,向省委傳達了上述精神,幫助省委部署了行動計劃,決定五一節發動全市黨團員和工人、學生等革命群眾,舉行遊行示威、飛行集會、罷工、罷課等。對此,國楨有不同的意見,並找我交換看法。他認為,在天津,敵人統治力量還很強大,我黨和黨在群眾中的工作基礎還很薄弱,不具備舉行總罷工和暴動的條件。目前,黨組織應當根據群眾的切身利益和最迫切要求,踏踏實實地領導群眾進行日常鬥爭,揭露敵人及其御用工會的反動面目,逐步提高群眾的覺悟,用工人自己的工會或其他名義,把廣大工人組織起來,為更大規模的工人運動創造條件。我和國楨的看法是一致的,但根據黨的組織原則,我們不能不執行中央和省委的決定。
五一節前幾天的一個夜晚,我和國楨被捕。我們先被押送到巡捕局。審訊時,我們都用了假名,表示互不相識,編了假口供。他化名高子香,因是農民打扮,便說是從陝西鄉下來找親友謀生的。儘管我們受到嚴刑逼供,但始終沒有暴露真實身份和黨的任何秘密。敵人無奈,便把我們按政治嫌疑犯,移交法院審理,送到天津河北省第三監獄關押。
在我們進三監之前,彭真、詹大權等許多同志已被關在那裡。彭真同志領導政治犯進行了“反虐待、爭生存”的鬥爭,取得初步勝利,並在政治犯中建立了以彭真同志為書記的秘密黨支部。敵人對政治犯非常害怕,於是修了一座新監房,把政治犯都集中到新監關押,與普通犯人隔離開來。
我們一進來,立即加入了鬥爭行列,國楨同志不久即擔任了秘密黨支部委員,後來又擔任支部書記。在這種新的情況下,以彭真、喬國楨和其他幾位同志為核心的黨支部,根據當時政治形勢和監獄鬥爭的特點,確定了支部在獄中的任務以及實現這些任務的策略與要求。當時的形勢是,南方工農紅軍和蘇維埃區域發展很快;在中原,蔣、閻、馮正在激戰,閻錫山非常重視天津的治安,天津的黨、政、軍、警、法院等方面各派系的明爭暗鬥亦在發展。支部認為,這種形勢對我們有利,應利用它,配合外面的革命鬥爭,開展獄中鬥爭。支部還認為,監獄鬥爭的特點是,敵人把監獄作為殺人不見血的屠場,從肉體上和精神上殘酷虐待折磨,摧殘我們致死。支部的任務,第一是團結全體政治犯,把這座屠場變為爭生存的戰場,同敵人進行殊死鬥爭。要利用敵人的法律,揭露他們貪贓枉法和殘暴,要求改善待遇,爭取生存的權利;利用敵人內部爭權奪利的矛盾和弱點,集中打擊監獄統治者,爭取和團結全體政治犯一致行動。在鬥爭中,嚴守紀律,利用一切有利條件和爭取獄外黨組織的支援、社會各界的同情,以多種鬥爭方式,去爭取勝利;必要時進行絕食鬥爭,但絕食鬥爭必須在有很大的取勝可能時進行,不能輕舉妄動。支部的第二個任務,是把監獄變成培訓革命幹部的學校,利用坐牢的時間,認真學習馬列主義理論和我國革命經驗,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為出獄後從事新的戰鬥充實思想武器。
黨支部根據以上指導思想,領導政治犯進行了一系列有計劃、有組織的鬥爭,其中包括全體政治犯參加的四次絕食鬥爭。
國楨同志出獄前參加領導的第一、二次絕食和其他各種鬥爭,都取得了重大的勝利。
第一次絕食,經過五天的生死搏鬥,敵人被迫答應了我們的全部要求:改善了伙食,吃細糧,增加蔬菜;除去腳鐐,白天不鎖監門,大家可以自由活動;延長家屬探視時間和增加次數;放寬購買書刊的限制,等等。黨支部一面總結經驗教訓,一面告誡大家,敵人決不甘心於失敗,必將進行反撲,我們一定要做好迎擊敵人新進攻的準備。
果然,絕食勝利後不久,敵人用分散政治犯的措施,破壞監獄鬥爭。我和國楨一度被轉押到巡捕局。同時,敵人對留在三監的人,又恢復了以前的惡劣待遇。為了反抗敵人的進攻,政治犯進行了第二次絕食鬥爭。就在絕食開始的這天,我和國楨又被轉回三監,立即投入了戰鬥,把這次絕食的訊息,秘密地向《大公報》投稿,得到披露,很快得到社會各界的聲援。經過四天的拼搏,敵人又一次遭到失敗,給我們恢復了第一次絕食爭得的待遇。
兩次絕食鬥爭的勝利,不但使生活條件得到重大改善,而且在新監範圍內有了更多的自由。在這種情況下,支部及時把工作重點轉到組織大家學習上來,根據文化、政治水平不同,編成班組。國楨除勤奮自學外,還輔導別人,給政治水平低的人講課。此外,他還帶領大家做早操,進行軍事操練。黨的六屆三中全會以後,國楨組織黨員學習中央檔案,結合獄中鬥爭實際,批判了“左”傾思想,總結了經驗教訓。
記得當時在一些問題上,支部中曾有不同意見,例如團結全體政治犯共同鬥爭的問題。在政治犯中,除表現好的黨團員和革命群眾外,還有個別叛徒和國民黨的反閻派、黃色工會小頭目、搞保皇復辟活動的“龍虎軍”等。有些同志敵視、排斥他們。國楨認為,他們雖然是各類不同的人物或階級敵人,但在改善生活待遇問題上,和我們有共同利害關係,應當團結爭取他們共同鬥爭。黨支部根據這種指導思想,做了許多工作,結果,在絕食時,全體政治犯一致行動,給敵人以有力的打擊。
對獄中鬥爭的前途問題,也曾發生過意見分歧。有人主張,獄中鬥爭要不斷深入與擴大,最後奪取監獄武裝,暴動出獄;目前就應開始各種準備工作,創造越獄條件。國楨同志分析了各方面的情況,指出這是脫離實際的幻想,嚴肅地批評了這種“左”的盲動思想,說明其危害性,使支部的思想統一起來。
六屆四中全會以後,黨中央出現了羅章龍分裂黨的活動,組織所謂“中央非研討組員會”。順直省委也有人跟著搞了個“第二省委”,使省委和天津地方黨組織陷於分裂混亂狀態。“第二省委”通知三監的支部,今後要接受他們的領導。針對這種情況,國楨主持召開了支委擴大會,一致認為,他們搞第二“中央”和“省委”是違反黨章的,非法的,對他們分裂黨的活動,感到痛心。會議透過決議,堅決擁護中央和省委的領導,譴責“第二中央”和“第二省委”的分裂活動,要求他們立即解散非法組織,改正錯誤。這個決議秘密地送到省委,得到省委的鼓勵。
國楨同志於1931年5月刑滿出獄。我們得知,他找到了黨組織。同時“第二省委”的人也來拉他,但他堅決拒絕了他們,並且毫不留情地批評他們的錯誤,耐心地勸說參加“第二省委”的同志脫離這個分裂黨的非法組織,回到正確路線上來。經過他的工作,有部分同志認識了錯誤,脫離了“第二省委”。
1938年我們先後到了延安。我見他的身體十分虛弱,深為他的健康擔憂。後來,組織決定送他去蘇國治病,不料這竟是我們最後一次相會!
我和國楨同志在一起工作的時間雖然不長,但深感他是我黨的優秀黨員,是一位優秀的領導幹部。雖然他離開我們已經40多年了,但他的高尚品德,將鼓舞我們前進!
 原載1985年11月《革命英烈》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