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末認出了,對方是魏已。
但已經不是他熟悉的那個“魏已”了。
身上不再是之前那套讀書人的服飾,一身深藍的大氅,猶如寧靜的海面,平靜下隱藏著波瀾與廣闊;頭上的簪子變成了沖天高冠,並不華貴,卻有一種獨特的威嚴;整個人的氣勢,也隨之一變,從原本的文質彬彬,現在則似乎多出了帝王般特殊的肅穆。站在空曠的明堂內,有一種獨特的壓力和韻味。
程末抬眼,目光微微皺緊。
他說:“你還是魏已,對吧。”
“如果程末兄認為我是魏已,那我就還是魏已。”一開口,似乎還是之前的感覺,可是說話的人,已經變了。
“所以,你到底是誰?”程末的酒最終還是斟滿了,自己一飲而盡後,說:“連帶著你還有什麼瞞著我、把我叫到這裡有什麼要告訴我的,一併全說了吧。”
他不喜歡浪費時間。
“既然程末兄如此要求,我也就實話實說了。”“魏已”坐在了程末的對面,說:“‘魏已’這個名字,的確是我遊戲人間時候的化名。我的真名,叫做霍尋。霍為、霍桓、霍忌,他們都稱我為大哥。不過只有霍為和霍忌是親兄弟,剩下的我們,只是湊巧都姓霍而已。”
“之前我最早見到霍為的時候,就聽他們在談論‘大哥’,沒想到真的是你。”程末對霍尋騙了自己的事,無動於衷。
“現在霍為在哪?”霍尋沉聲問。
“在大雪山裡,他永遠出不來了,因為惹到了不該惹的人。”程末沒有提及紅煜。
“霍桓呢?”
“在軫安。說實在的,他是自己運氣不好,我本來沒打算殺他。至於霍忌,你不用問了,過兩天在翼靖的無名屍首裡,應該就會看到。”
“原來如此。”霍尋點了點頭。
“你對他們的死,似乎無動於衷?”程末在霍尋面前夾了一筷子菜,發現對方沒有動筷的意願。
“我等常年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早就有了這種覺悟,對於彼此的生死,已經看得沒那麼重了。”霍尋說。
“所以除了他們,即便我已經殺死了你這裡不下十餘人,你們仍舊能保持平常,甚至還請我來‘作客’,是麼?”程末說出這句後,仔細觀察著對方,發現霍尋卻依然面無反應。
可是他卻不信是真的無動於衷。
之前在和自己相處時,他明明騙了自己,也能像這般神色如常。
程末從懷中掏出了那個玉墜,從桌面上滑到了霍尋眼前,道:“這是給你的。我想著之前看你是個讀書人,連塊玉佩也沒有,總有些不妥當。”
“倒是多謝程末兄了,但我沒什麼可以回禮的。”霍尋嘆了口氣,把它收了起來。
“你不需要回禮,只要按照之前跟我說的,告訴我真相就好。”程末直視著對方,道:“你們隱居在這裡,管這邊叫‘尋鄉鎮’,到底是為什麼?別告訴我,你們就像一些書裡說的一樣,是為了避世,才來到這片世外桃源中生活。我看你們分明還經常去到外面,和外界還有著很深的交流。甚至連衣食住行,也是從外面採購回來的。”
“那請問程末兄,你在到來之前,所想象的尋鄉鎮,又是什麼樣的?”霍尋問道。
“一群悍匪的巢穴。”程末說。
“你是先碰到霍為的,會這麼想也難怪。”霍尋笑了,繼續問:“那你現在還這麼想嗎?”
“還是這麼想。不過來到這裡讓我知道,即便是匪徒,也是有自己的生活的。他們會有自己的房子、家庭、親人、鄰居,也會在需要食物的時候自己種田、餓了的時候自己做飯,而病了的話,有同伴為之問醫尋藥。”程末說。
霍尋不由苦笑了一下,說:“你說的不客氣,但我還真的沒法反駁。”
“所以你承認,你們不過是一群匪徒了?”程末一針見血。
“要是按照世俗的眼光,的確如此。”霍尋道:“這裡叫做尋鄉鎮,偏偏生活的,是一群沒有故鄉的人。我自幼父母雙亡,歷經磨難,最後是這裡收留了我。而這裡,從一開始就是一群一無所有人,匯聚在一起,共同創造的一個‘家’。為了彼此的生活,我們會作出很多違背常理之事。打家劫舍、殺人放火,每一件,都是我參與策劃的,但我們是不得不去做。程末兄,你或許自幼生活優越,不懂我們這些人的苦難。你會把玉佩當做君子間的信物傾囊相贈,可在我們眼裡,它還沒有從外面換來的一碗米,要來的更珍貴。”
“你們盯上了季初見,也是為了自己的生活?”程末不為所動,“她不過是個孩子,難道就礙了你們這麼多人的事?”
“既然這麼說,程末兄你不是也一樣嗎?”霍尋微笑說:“你明明還有自己的生活,卻也涉足到了裡面,這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