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局,我彙報一下在北伏開展‘外圍調查’的情況—”大要案探長劉宗煒清清嗓子道:
“昨晚程大考慮到王晴家人會不會有危險?王晴丈夫的作案嫌疑不能排除?指派我帶林晨曉,跟鄭哲去了北伏派出所。
到所以後,鄭所透過村幹部瞭解到—王晴夫婦均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她丈夫郭民德在浙北省給人開大貨車;家裡只有兩個老人和一個7歲的兒子。
今天上午,鄭所和郭民德取得聯絡:要他趕回北伏派出所‘有事’找他?郭不願意,理由是—開車忙;老闆還沒放假!
隨後,鄭所又給郭民德老闆打電話,據老闆講:郭最近一次請假回家,是‘元旦’那天第二天上午就趕回去上班了;昨天郭在出車,有押車人證明。
這意味著—灰襖男另有其人?肯定不是‘郭民德’!
鄭所告訴郭的老闆郭民德家出了‘大事’,派出所急著找郭,讓他立即給郭結賬、放工?時間不長,郭民德回打鄭所電話:他立刻往所裡趕。估計下午晚些時候能到…”
“你馬上通知鄭哲,讓他聯絡郭民德直接到大隊來,這是一!二是叫他和小林子立即趕回大隊,就說是‘我講的’!”張局眯著眼道:
現在明確灰襖男有重大作案嫌疑,城區有大量偵探工作要幹?把兩個干將閒置所裡實在是“浪費”!
“好”劉探長看一下手機時間,接著道:
“依據前面介紹的接處警、現場勘驗、屍檢、影片追蹤和辨認等等結果,我談兩點看法——
一是案件性質,我同意前面的分析,認為是一起性侵殺人案;而且“灰襖男”是第一重點!接下來關鍵是想方設法查清其身份,將其緝拿歸案?
二是結合王晴手機內容,將疑似灰襖男的號碼上技術手段,儘快搞清他的活動軌跡,縮短查詢其‘落腳點’時間…”
“你快給鄭哲打電話?手機有‘專人’在搞!”張正義催道:
他小眼精光一閃,重重按熄菸蒂!
“……”劉宗煒張口結舌拿起手機,低頭走出會議室,懊惱心道:
時間還早,打電話也不急?你張局要我們講—我講,你又不讓我講完?這、這到底算哪門子領導藝術?
他確實沒弄懂刑偵總瓢把子的心思——
張正義昨天半夜掌握“0418”疑似作案人手機號碼後,就有一種潛在的擔憂:
偵探們會將“一寶”押在手機上;而忽視了結合現場紮實做好偵探摸排工作?
多年的偵探工作經驗告訴他—
“手機”不一定靠譜。比如:號碼不是用本人身份證辦的,甚至是用“假證”辦的;有的號碼是不記名的“卡”;有的手機不是本人的,借的、偷的或是撿的,都有可能!
所以他並不認為“查手機”是捷徑,相反,過多把注意力集中在手機上,還會干擾整體偵探工作深入推進。
以至於他聽到劉宗煒提“手機”,便火從心頭起,視為“投機取巧—會壞事”…
程大見狀,散完一圈電線杆子後,問道:
“強探長,你是‘主辦’,你講講—”
“前面大家已經講過的,我都記下來了。請各組在會後,將‘偵探備忘錄’及時寫好、交給我?”諸葛強看一眼肖俊,接著道:
“我上午和肖探長一組,主要是調查王晴的打工情況?
王晴在縣開發區一家‘順華’麵條廠上班—當倉庫保管員。我們找到廠老闆和3個工人打聽。據講:
王晴是去年9月份到廠裡上班的,有職高文化,便被安排到“倉庫”幹活。她做事比較認真,上班還算正常,大概一個月平均掙2800塊錢。今天輪她休息。
她去年住廠裡集體宿舍,今年一上班就租房子了。具體住哪兒?工友不知道。沒人見過她丈夫來廠裡找他;有時下雨,看過一輛灰麵包車來接她,車牌照不知道—每次停的都離廠門口比較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