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她來第四次時,我覺得機會來了。
那時他們愛愛完,他要去上夜班,她不用上班就留在他臥室休息了。
只剩下我們兩個女人,我先給她水裡下.安眠藥,她就睡的跟死豬一樣了,接著,我把她裝進行李箱,做電梯時,還有好心的男鄰居幫我拉了一把。
這個地方是我事先準備好的,我看了很多的房源,才找到這個有地下室儲藏室的房子。
也幸好,爺爺奶奶舅舅去世後,我繼承了家產,才讓我有錢買下這個隱瞞的地方。
總之,我不敢殺人的,所以我一直把她放在行李箱裡面沒有放出來。
再後來,她的失蹤了,他報警,登廣告,一無所獲。
警方一開始也懷疑過我,但我卻有不在場證明人,就是那個男鄰居,男鄰居知道我在讀大學,那時提著行李箱是要去學校上課的,男鄰居認得我的行李箱。
這個可愛的男鄰居,他怎麼就沒想過,我準備兩個一模一樣的行李箱呢,故意每次都等著他幫我搬,好造成錯覺呢。
他那幾天失魂落魄的,我跟學校裡請了假在家裡陪他。
這是他第二位失蹤的愛人了,我知道醫院裡的人,都戲稱他是“克妻殺手”,更有陰謀論者懷疑會不會是他自己做戲,讓每任女朋友都神秘失蹤的。
“新媽媽,是不是也不見了?”我蹲在他身邊溫聲細語的問他,他一臉頹廢的抱著頭,靠在大腿上憂思著。
聽到我喊那女人新媽媽,他抬起頭,眼神忽明忽暗的,“別裝了,我知道你不喜歡她。”
霎時間,我知道我的偽裝在他面前只是跳樑小醜。
我緩緩的起身,眼神瞄向別處。
“你知道對不對?她在哪?她到底在哪!”
“你憑什麼懷疑我!就因為你不愛我,所以咬定了我一定害了她。”
“我沒說你害她……”他的意思只是覺得我會把她藏起來,但沒想到我會這麼激動,他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了,“說!你不說清楚,我把你送警察局去!”
我死不承認,他就真把我送警察局了,當時那女人已經失蹤了快一個星期,他以為報了警,我會迫於心理壓力交代那個女人的下落。
哼,不可能,人又不是我殺的,我只不過把她放在那裡,讓她自生自滅了而已,我為什麼要有心理壓力。
我接受審訊時,咬死了自己沒有做過這件事。
“我怎麼會收養了你這種魔鬼。”
連測謊儀都測不出我的話的真假,他憑什麼就可以一眼就能分辨。
拜他所賜,我被列為嫌疑人關在了派出所。
一天一天過去了,我以為他會來看我,結果……一次都沒有。
我較勁,他不來一天,我就不吃不喝一天,最後身體扛不住被送去了醫院。
“可你明知道我是魔鬼卻還要收養我?”我躺在醫院病床上,看著天花板自言自語著。
一個沒有他存在在的醫院更像是監獄,沒人看得懂我到底生了什麼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