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3章 沒資格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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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每一次的交易都會以資料契約進行保障,所以甚至就連那些喜歡專門訛詐商家的無良買家,也沒辦法對夢幻國度動歪什麼腦筋搞出什麼故意抹黑夢幻國度信譽的事來。

由此,短短數年間,靠著無數次的對外交易所建立起來的信譽,世人對於夢幻國度的「資料協議契約」(異文契約)的信任度其實頗高。

哪怕是那些身具強大實力的超凡者,對於這種‘異文契約’其實也抱有不低的認同度。其原因,主要也還是因為夢幻國度的‘異文契約’那種必須要徵得簽約者本人的意志承認之後才會生效的奇異特性。

這種涉及到自我心靈意識意念方面的、且似乎還頗為尊重契約者本人意願的契約特性,讓‘異文契約’在保持了神秘性的同時,卻也給了契約者們一種安心感。

而且,甚至還有好事者利用夢幻國度提供的中介契約服務,專門地針對了‘異文契約’進行了一種測試,從而發現,這種‘異文契約’似乎是無法像以往的傳統契約手段那樣玩‘文字陷阱’的,‘異文契約’的契約條款所代表的含義,必須是在簽約的雙方對條款含義的理解保持一致的情況下,契約才會生效。

也就是說,如果制定契約條款的那一方有意在契約條款裡設下文字陷阱,那也沒什麼意義,因為另一方若是不能理解這文字陷阱的暗藏含義,那麼這份契約就無法滿足‘簽約者達成一致意向’這一條件,也就無法生效。

‘異文契約’的這種特性,也是它被世人高度認可的主要理由之一。畢竟,在人們需要簽訂契約的時候,最為忌憚的,便是對方是否會在契約條款裡設下自己所不知道的文字陷阱或其他未知陷阱了,而‘異文契約’卻可以自動避免這一點,在有著其他對比的情況下,人們自然會對‘異文契約’更加放心了。

所以,此刻的聖主耶辛提出讓夢幻國度的‘異文契約’來擔當眾人‘自證清白’的媒介時,眾人基本上也就沒有了什麼反對意見了。

而作為提供契約的中介方,夢幻國度自然會按照規矩,向需要簽約的各方勢力收取一些中介手續費用。

雖然江言的這種行為,會顯得有點兒趁火打劫的意思,但比起訂立至高法則誓約所需要的昂貴代價,‘異文契約’的那點兒中介服務費,卻完全可以算得上是極其廉價了,反而能夠讓各方勢力的成員們輕易地接受下來。

沒花費多少時間,江言就迅速擬好了一份契約檔案,抬手微微打了個響指,將契約檔案的內容刻印在資料面板上,呈現在了眾人的面前。

“看看吧,如果覺得條款沒有問題,用意念同意簽下即可。”

作為第一個要簽約的人,耶辛自然是率先看向了展現在自己面前的那片資料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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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魔神同盟條約》

以此契約為證,簽約者皆不可違背以下條款: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做出與『魔神』以及其所屬勢力有涉及合作、交易、協助、利益交換、情報透露之類的行為。

二、不得透過任何形式在對其他的簽約者隱瞞的情況下做出跟『魔神』以及其所屬勢力之間的非敵對接觸行為。

三、簽約者之間,若是掌握了有關於『魔神』以及其所屬勢力的情報,只要在不會嚴重損害己方利益的情況下,就都必須予以共享,不得惡意隱瞞可能會對其他簽約者造成損害的情報。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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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一:該契約,即刻起,共具備五年的效力期限,過期之後則自動作廢。

備註二:契約執行期間,簽約者有義務為了延續契約的執行效力而支付一定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精神力、靈力、生命能量、靈魂能量’等一切可以被夢幻國度所屬靈樞智腦認可的等價資源。具體計費標準,詳見「附錄」。

以公平公正為原則,尊重以上所有條款並進行宣誓:契約者全員皆需自發維護本契約內容的執行!如有違背,其靈魂將受到「自我崩壞滅亡」之刑罰!

簽約者一覽:□□□

附錄: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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