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網路小說 > 靈異小說 > 三國:誰讓他做謀士的? > 第三百四十四章:你妹呢?快讓她來探望一下!

第三百四十四章:你妹呢?快讓她來探望一下! (第2/3頁)

“放心,”戲志才大手一揮,揮袖揹負在身後,轉身緩步而行,傲然道:“我天生海量,酒為摯友,如何能醉我!”

……

深夜。

“看我問情劍法!伯常,且來開眼!!”

在中郎將後院的井旁,戲府君持劍就要往裡扎,早已見慣了這種場景的張韓和典韋叫人把他架走,直接送去樂坊雅舍。

到此時,陳群在屋簷下一臉汗顏,雙手攏在袖中,不知是該笑還是該拒。

張韓進許都,沒有得到任何命令,而中郎將發來的命令,卻又有責怪之意,他的確是知道張韓欲行之事,但還沒來得及阻止,他就自己跑來自爆了。

這各地的政令或者是衙署的某些官司判令,實際上都是要有衙司走送的,有時候州府和郡府的人來得先後不一樣,那得到的奏表都是不一樣的,許都一般還是以先到的為準,後到的則是打回去讓他們再行核實。

有時,急的事情就已經無法挽回了。

這種處理法子,也是有利有弊吧,好處就是不會拖延太久,損失不了那種必須及時處理的官司。

壞處就是,容易弄錯了,讓後來的追悔莫及。

反正要麼就是顧急,要麼就是顧正判。

用張韓的話來說:莫得法,等以後有千里傳音就好了,一句話就搞定。

人人都說他痴心妄想,世間絕不可能有這種東西。

每到此時,張韓都只是笑而不語。

等到安置好了戲志才,張韓和陳群一同入堂內,曹昂已經苦笑搖頭,道:“你看,現在你回來的訊息,校事府已經知道了,按照以往的律法,府君、中郎將、潁川郡丞都已知情,就足以讓我們三人為你擔罪名,父親問起來,要罰也是罰我們四個。”

“謀逆,也是謀我們四個,現在你滿意了?”

張韓樂呵呵的笑著,拉住陳群的手讓他坐在左首最靠前的位置,連連點頭:“滿意,滿意……”

“那我,明日起,就可以在大街上晃悠了吧?”張韓又試探性的問道。

曹昂笑著搖了搖頭,也是拿他毫無辦法,只能又道:“可以是可以,但最好還是不要去鬧市,不可回家待太久,否則被人彈劾擅離職守,尸位素餐,也不好過。”

“朝堂都三年不給我發俸祿了,還尸位素餐呢?!”張韓眼皮一挑,你們這話就沒道理了,我現在可是白給漢廷打工三年的狀態。

陳群故作驚疑的模樣,左右看了看,茫然問道:“哦!?那,那這三年的俸祿,是君侯主動不要的?”

張韓摸了摸鼻頭,咋舌道:“不是,嘖,是犯錯了罰的。”

“原來如此,”陳群樂呵呵的看著他,感覺像是在看人間奇人,越看越覺得有趣。

君侯活得是真自在,不像別的人追求名利一輩子,什麼都得不到,他好似什麼都不要,但是好的壞的名聲都有,功績過錯也是滿檔,日後史官寫起他來,幾本書都寫不完。

光是野史的各種流傳傳說,都要有幾十個版本,這人活到這種份上,也是當世獨一份了。

“好,接著說此前的事,長文覺得如何?”張韓言歸正傳,臉色頓時凝重,他覺得此行是勢在必得,方才又在席間將自己的想法仔仔細細,又說了一遍,讓在場之人無不是靜靜思索,沒有打斷。

一直到最後,戲志才方才是如夢初醒,恍然道:“越是流通,則越多花銷,花銷越多,則繁榮越盛,需物品繁複也,而民眾之眼界,則需開化也。”

這話,倒是真正說到了重點。

很多東西,在以往都只是士人享用。

當年雒陽也有紙張販賣,貴得嚇人,你讓百姓花費一家人半年的所得,去買一張紙到家裡來練字,可能嗎?當然不可能,這些東西決不能奇貨可居,應該是人人都可以用上,並且要讓百姓覺得乃是生活之必須,那就要從上行改變,下方可能效。

這不是一年兩年能做到的事,但是靠口口相傳,可以先令南臨縣繁華起來,這個試點,就顯得尤為重要,並且還十分合理。

張韓這個想法,並無什麼過分之處。

“在下認為,若是由校事府監管,未必不可行。”

陳群在思索良久之後,向曹昂拱手鞠躬,說出了內心的想法,“若是此能調動百姓之情,令人力得以全用,讓貨物大為流通,重新讓五銖錢,或者別的錢票、錢幣能夠啟用,亦是平定亂世的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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