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
一中,高二(15A班。
地理老師孫志正背對著大家,在黑板上寫著近日點,遠日點,黃赤交角等知識點。
他中等的個頭,身材偏胖,五十多歲,頭上已經卸了頂,戴著一副眼鏡,那眼鏡架在鼻尖上,好像隨時都會掉下來似的。
突然,只聽“啪!”地一聲響,孫老師感覺到頭頂被什麼東西砸中了,他低頭一看,原來是一個半寸來長的粉筆。
教室裡的學生鬨堂大笑。
孫老師停止了寫字,轉過身來,面對著全班五十名學生。
“剛才,誰砸我?”孫老師問。
大家面面相覷,都不說話。
“怎麼,你們有本事幹這事?就沒有膽量承擔後果嗎?”孫老師說。
大家仍然是你看我,我看你,默不作聲。
“你們互相包庇,都不說是吧?行啊,這事也好辦,等下了課之後,你們每位同學到操場上跑步十圈,每圈四百米,那就是四千米,跑完了之後,咱們這事兒就算拉倒,你們看怎麼樣?”孫老師說。
“報告老師,我知道剛才是誰砸的你。”坐在張初平後面的一名女生站起來說。
“是誰?”孫老師問。
“就是他!”陳曉曉用手一指張初平,“我知道他平時最喜歡打籃球,他是在練習投籃呢,他曾經說過,如果那支粉筆能砸中你腦袋的核心位置,就算投中。”
教室裡的同學又忍不住地笑了起來。
“很好,陳曉曉同學向來最為誠實,請坐下吧。”孫老師說。
張初平一聽,狠狠地瞪了陳曉曉一眼。
陳曉曉向他做了個鬼臉。
“孫老師,不好意思啊,”沒辦法,張初平只好站起身來說,“我……我也是一時失手。”
“張初平,我知道,你在學校大名鼎鼎,灌籃高手嘛,怎麼投籃球投到我的頭上來了?”孫老師說。
“下……下次不敢了。”張初平用手撓了撓自己的頭髮說。
“沒關係,我這個人也不是那麼拘謹的,咱們今天干脆就敞開聊一聊,就像好朋友一樣,說說你最近都幹了些什麼吧。”孫老師說。
“我什麼也沒幹啊。”張初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