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這份上,那幾個家長俱是一副避重就輕的態度了。他們的心理也很簡單,就這種校園裡的打架鬥毆事件,他們的孩子受到的處罰已經遠遠高於其他類似的案子了。事實也確實如此。
但這個案子畢竟死了人,雖說不是直接原因,也能算是間接原因了,於情於理對吳倩倩的家庭都應該有經濟上的補償,但偏偏具體到這件案件裡,法律沒有了明確的界限,也就沒有了強制執行的依據。
從警二十多年的陳鳴聲不得不承認的是:法律,也是有盲點的。其實這個很容易想明白,不然每年怎麼會有那麼多新推出的法案和修改案?
到了這一步,只能調解了。
吳能這邊,王曉娟只是哭,這方面的意見根本拿不出來,倒是吳能提出了一個要求,就是談的時候,對方所有的家長要在場,其餘的事都可以交給警察處理。
本來這種事按慣例是不能讓雙方見面的,從頭到尾都可以不見面。但吳能非常堅持,寧可不談也罷。但如果不談的話,這個案子結案都不好結。警察這邊沒辦法,就去徵詢那七個學生家長的意見,他們也沒有反對。
由於涉及的家庭眾多,也沒辦法提前跟那些施凌學生的家長們先溝通好。雙方就這麼直接見上了。
警察這邊的意思呢,就是七家學生的父母一起拿出五萬元錢,作為吳能家庭的補償。警察提出這個賠償要求的時候,施凌一方來了六家家長,有四家當時就不樂意了,另外兩家呢,沒出聲,看神情呢,不接受,也不反對。
但這是要平攤出錢的事,哪怕一家家長不樂意,也沒辦法順利推進。一家出七千多元錢,要說少,對家庭而言,不算少,要說多,在這個案子裡,更談不上。
吳能從頭到尾抽著煙,沒有說一句話,只是不時看著那六家的家長。他老婆王曉娟要麼不出聲,要麼未語先泣,都沒說出幾句完整的話。
警察這邊看這個情況也只好代表吳能家跟那六家家長談,從五萬談到了三萬,還有兩家不樂意,只肯出兩萬。
說得急了,最後兩家其中一個家長直接蹦出一句“又不是我孩子把她推下去的!要是我孩子推下去的,我立馬給錢,要多少給多少!說到底,這個錢我一分不出又能怎麼樣?”,氣得隊裡派去的主調解員背後直罵娘。
這中間還有個曲折,七家家長中劉斌的家長沒有來,之前都聯絡好說要來的。打電話過去問,說是臨時有事,對方很隨意的表示,分攤的賠償金一定會出。
陳鳴聲一氣之下一個電話打到市公安局長魯達耀那裡,把情況說明了一下。陳鳴聲也明白,能做到市裡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實控人的位置,劉斌的父親劉振海是有很強的背景和實力的,陳鳴聲這個級別於對方而言也確實還差點意思。要在平時,陳鳴聲不會這麼做,只是當時實在看不下去了。
大概半個小時過後,劉振海帶著老婆秦嵐匆匆趕來,一進門就把十萬元現金放在桌上,然後表示他實在脫不開身,這十萬元是他的份額,多了是他的心意,如果不夠再補,之後又匆匆離去。前後不到十分鐘。
劉振海這一攪和,另外那六家家長的心態又產生了變化,話裡話外的意思很簡單——本來只要五萬,現在有十萬了,都翻倍了,也夠了吧。
調解員這邊也傻了眼,不知道怎麼談下去了。
這時之前一直沒說話的吳能出乎意外的出聲了,表示願意接受這十萬元錢。
那六家家長見狀就直接開溜了,當調解員把十萬元錢推向吳能這邊的時候,一直柔柔弱弱的王曉娟一巴掌重重地甩在吳能的臉上,大罵吳能,把十萬元現金撒了一地,最後大哭著跑了出去。
吳能呢,呆坐了一小會,然後把錢撿了起來,交給調解員,希望調解員能幫忙把錢打到王曉娟的銀行卡上,見調解員答應了,便籤了字,留下一個王曉娟的卡號就走了。
在這個過程中,施凌一方學生家長們的行徑和態度,陳鳴聲看著眼裡,心裡實在不是個味,包括劉振海的處事方式。
今天聽到那五個家長到學校鬧事的事,想起之前的這一出,陳鳴聲心裡不牴觸才怪,甚至還有一種幸災樂禍的感覺——你的孩子出事了,就到學校鬧,就打校長,就打老師。你的孩子就是孩子,別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
當初吳倩倩跳樓自殺後,吳能和王曉娟都沒有鬧事,只是等待著警察的處理結果。這樣一對比,還真應了那句話——只有扯皮的人,沒有扯皮的事。
當然,這些想法肯定是不能說出來的,只能爛在肚子裡。
接下來如陳鳴聲所料,開會,指示,又開會,又指示,期間市長還來局裡主持了一場會議,下達了指示。
中間還提審了一次王曉娟,可是她根本什麼都不知道,也沒有任何線索指向她與此案有直接關聯。
已經有六個學生被綁架了,不論從性質還是體量上,都屬於特大案件了,之前由於劉斌的身份有些特殊,領導層難免有些忌憚風言風語,下指示時,都是遮遮掩掩的。現在在另外五個學生的推動下,全面攤開了。
人與人是有區別的,不管承不承認,事實就擺在那裡,不會因為任何人承認與否而產生改變。
市長在會議上下令,此案,成立以陳鳴聲為組長的專案組,市裡任何部門單位的資源,專案組可直接使用,無需上報。限期七天破案。
最後一個會議開完,已經晚上八點了。
回宿舍樓的時候,陳鳴聲感覺腳下都是飄著的,畢竟兩天一夜沒怎麼睡覺了——今天下午的時候,抽空打了幾個盹,可他自己也不確定睡著了沒有。
陳鳴聲的宿舍是一個單間,除了沒有獨立衛生間,和外面租住的單間沒什麼區別。與普通警員不同的是,這個單間只登記他一個人住,這已經算是級別照顧了。他很長時間沒在這裡過夜了,平時這裡基本就是午休的地方。家裡已經打過電話了,這幾天他也沒打算回去了。
回宿舍的路上,雖然陳鳴聲感覺腦袋裡已經像漿糊似的,但這幾天的事依舊在腦袋裡揮之不去。
七天破案?
怎麼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