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鳴聲拿出槍,示意了一下其他人,然後一個箭步衝了進去,看到床邊有個坐著的人影,心裡忍不住一瘮,大聲喊道:“不許動!”
那個人影也沒動。
這時,燈亮了——隨行的警察按了門邊的開關。這是一個二十平方米左右的小單間,除了屋角的衛生間,一眼就能看到底。
那個燈亮之前坐在床邊的“人影”正是王曉娟。看著窗外的王曉娟這時才緩緩地回過頭來,漠然的看了看門口的這群不速之客,然後又緩緩地看向了窗外。
※ ※ ※ ※ ※
第四天。
清晨。七點。
重大線索!
“欠倩倩的,我來還。”
這是條簡訊,是王曉娟的手機收到的,傳送簡訊的手機號在她的手機上並沒有備註,但經對比,正是吳能的!收到簡訊的時間是昨天晚上十一點五十六分。
這條簡訊幾乎已經可以斷定吳能跟此次綁架案有關了。從簡訊傳送的時間來看,也正是昨天的綁架案發生之後。
也就是說,現在只等通訊運營商那邊的訊息了。吳能的手機昨天下午和現在都是關機狀態,或者是勿擾模式之類,但不管吳能的手機是怎樣的狀態,這個時間段他所處的位置是一定可以確定的。
有了這個,整個案件肯定會有重大突破。
陳鳴聲看向審訊室裡的王曉娟。
王曉娟,女,三十六歲,吳能的前妻,吳倩倩的母親。在吳倩倩出事前,是本地一所普通高階的語文教師,在那之後,因失女之痛的狀態問題,一時無法擔任教師一職,在學校辦理了停薪留職。與吳能離婚時,賣了房子,分得了一筆錢,之後一直租住在之前那個出租屋裡,也沒有出去做其他的工作。
從看到王曉娟開始,到把她帶回來,直到現在在審訊室裡,她始終未發一言,不配合但也沒有任何抵抗,甚至當審訊員用她的手指指紋解鎖她手機的時候,她也一動不動,仿若被抽空了靈魂,像是一個木偶一般任人擺佈。
現在尚不能完全確定王曉娟有沒有間接參與兩起綁架案,但說心裡話,看到她那個狀態,沒人相信她會參與這等大案。
之所以說是間接,是因為王曉娟直接參與作案的可能基本已經被排除了。
回來的時候,陳鳴聲發現那個出租樓還挺規範,在每一層樓的走道里裝了一個攝像頭,能看到每一個單間的防盜門。
陳鳴聲便找房東調取了攝像頭的監控錄影,發現王曉娟從前天下午開始就沒出過門,他又往前看了看劉斌被綁架的那天,那天王曉娟也一直在屋裡。那個出租樓所有的窗戶都裝了鋁合金防盜網。
這些可以證明王曉娟不具備作案時間。而且那個房東也說了,這半年來,王曉娟除了出去買菜和生活用品,幾乎沒看到她出門。
還有,檢視了王曉娟的手機後發現,離婚後她和吳能從來沒有聯絡過,這是唯一的一次聯絡,收到簡訊後,王曉娟曾撥打過去,但也沒有打通。陳鳴聲也用她的手機撥打過去了,同樣的結果。
當然,理性的分析,王曉娟也有可能刪除了痕跡,所以陳鳴聲也委託通訊運營商調查了這個細節。
陳鳴聲看了看時間,已經早上七點多了,審訊也已經過了一個多小時,任憑審訊員怎麼問,王曉娟依舊一言不發。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按照現在手裡掌握的情況,她連嫌疑人也算不上,頂多只能算個案件相關人員。
但這個案子影響太大了,陳鳴聲也不敢把她放了,便把她安排到了一間單獨的暫押室,末了交代看管的到食堂給她弄份好點的早餐。
在食堂裡,陳鳴聲心裡想著案子,早餐到了嘴裡也是食之無味,現在的情況已經註定這是個影響極其惡劣的大案了,還不知道後面會發生什麼。
要是這六個孩子都被害了,別說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都得背鍋。
馮曼彤那邊也有訊息了,目前沒有狀況,派去蹲點的兩個警察正密切關注著她。有一個細節引起了陳鳴聲的注意,那就是馮曼彤昨天是因為有些咳嗽,所以沒有去學校上晚自習。剛聽說馮曼彤沒事的時候,陳鳴聲多少有些納悶,畢竟馮曼彤在吳倩倩自殺案裡屬於導火索性質的關鍵性人物,不過緊接著的這個細節倒是讓陳鳴聲心裡清晰了些——馮曼彤不是被放過了,而是逃過了。
至於吳能,之前根本沒人關注他,他離婚後也沒人知道他住哪裡,調查他的社交圈子是個不小的工程,一時也急不來,暫時只能寄希望於通訊運營商那邊了。
現在能做的都做了,只能等了。
從食堂出來,回到辦公室,陳鳴聲正想趁空眯會——等下肯定是沒完沒了的會議和指示。陳鳴聲剛在椅子上調整了一個舒服的姿勢,手機就響了。
陳鳴聲拿出手機一看,是林志偉打來的,順手接聽了電話。
“陳隊,找到吳能的位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