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女子命運就不掌握在自己手裡,結果被連坐的可能還是男子的兩倍。
不過在後來,刑法發生改變,女子從“嬰戮於二門”到“在室之女,可從父母之刑,既醮之婦,使從夫家之戮”,可以說是大大的提高了地位的。
當然,這只是對那些世家女而言的,對那些有地位的女子而言的,就如同像是郭女王,辛憲英這樣的人。
像是普通女子,其實與貨物沒有兩樣。
明帝紀注引魏略:
(明帝)又錄奪士女前已嫁為吏民妻者,還以配士,既聽以生口自贖,又簡選其有姿色者內之掖庭,.....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錄奪,以配戰士....又詔書聽得以生口年紀、顏色與妻相當者自代,故富者則傾家盡產,貧者舉假貸貰,貴買生口以贖其妻;縣官以配士為名而實內之掖庭,其醜惡者乃出與士。得婦者未必有歡心,而失妻者必有憂色,或窮或愁,皆不得志。
什麼意思呢?
翻譯過來便是明帝下詔一切軍戶出身的女子已經嫁給非軍戶人家的,“一切錄奪”,強行離婚分配給戰士做妻子,後來又准許讓這些被迫離婚的家庭用年紀、美貌程度與那個軍戶出身的妻子差不多的女性來代替她嫁給軍戶。
縣官揀選這些女子中漂亮的,送往掖庭以討好曹睿,長相醜陋的才真的去配戰士。
這項政策的槽點太多,就算是當事人都吐不過來。
這些軍戶出身的女性,還有買來代替她們配戰士的女性,就是奴隸一樣,只是為了滿足曹睿個人**的工具和保障新生軍士數量的生育工具而已,絲毫沒有自己的家庭權利。連張茂上書諫言裡都只是在強調男人們“得妻者”怎樣,“失妻者”又怎樣,完全沒有提及這些女性的感覺。可見社會底層的女性在當時的地位是多麼低下。
不過在同一段史料裡,還有一段話:
是年起太極諸殿,築緫章觀,高十餘丈,建翔鳳於其上;又於芳林園中起陂池,楫棹越歌;又於列殿之北立八坊,諸才人以次序處其中,貴人夫人以上轉南附焉,其秩石擬百官之數。帝常遊宴在內,乃選女子知書可付信者六人,以為女尚書,使典省外奏事,處當畫可,自貴人以下至尚保,及給掖庭灑掃,習伎歌者,各有千數。
也就是說,除太后以外的女人可以指染政事了。
可以說是女性地位的提高。
但是,這畢竟只是世家女的待遇罷了,在這個時代,普通女子還真就像是貨物一般。
焦仲卿劉蘭芝的悲劇發生在這個時代,確實不是沒有道理的。
而幸運的是,辛憲英孫尚香這些人是這個時代的女性寵兒。
她們地位尊貴,貌美絕世,即使大才如同徐庶,對其也得恭敬有禮,當然,這更多的是看在曹衝的面子上。
在曹衝離開鄴城的這些日子裡面,辛憲英可沒有坐著閒等,也沒有浪費時間。
辛憲英是有能力的,若她是一個男子,未必不能成就一番事業,可惜她只有女兒身。
不過好在,她嫁的人待她極好,也極有能力。
辛憲英在這幾個月中,除了去待在侯府的時間外,她很多時間都是待在別人的府邸之中的。
其中去的最多的,就是王宮。
男人們有男人們的交際,同樣,女人們也有女人們的交際。
鄴城的貴婦的圈子,從來都不小,而其中最大的,則是在王宮,在卞夫人身邊。
曹衝雖然是環夫人所生,但是卞夫人畢竟是王后,討好王后這一環很重要,即使王后不可能拋棄自己的親生子而去支援曹衝,但是,只要讓王后不要心生怨恨與不滿,然後在曹操面前吹枕邊風說曹衝的壞話便好了。
這是辛憲英在鄴城中最重要的任務,除了這個之外,還有其他的交際。
各個將軍的夫人,各個大臣的美妻,各個親戚的女人女兒們,都是需要交際的。
就譬如近幾年與曹衝逐漸交好的夏侯淵。
其中拜訪夏侯淵夫人,與夏侯威,夏侯霸這些人的夫人時常會面,那就是很必須的事情的。
關係,從來都是一點一滴積累的。
曹衝作為一個利益集團的中心,對於這些瑣事很難兼顧到,而且他只會也只能兼顧到男人之間的事情,對於女人的事情,他是兼顧不來的。
所以在這個時候,辛憲英的作用便體現出來了。
一個王朝,之所以要一個皇帝,一個皇后,那是因為皇帝管男人的事情,皇后要管女人的事情。
兩者都有作用。
從另一方面來說,連自己的夫人都說曹衝的好話,那你不跟曹衝混更誰混?
今日,如往常一般,辛憲英帶著辛華孫尚香兩人都王宮去見卞夫人環夫人。
孫尚香懷有五六個月的身孕,肚子已經慢慢的顯出規模來了,而辛華與辛憲英則沒有什麼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