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仁杰笑道:“一看,就可笑,一個新來公司的員工,就敢這麼大膽的問公司要錢,而且是現金,還是150萬這麼多,這不是笑話嗎?”
花百年又問道:“他的報告上生產副總趙滿福都簽了字的,你看到了沒有?”
花仁杰回答道:“看到了的,趙總也是剛來公司不久,可能也沒有搞清楚公司的規矩嘛。”
花百年有點起火地問道:“你倒是給我講講,公司是什麼規矩呢?”
花仁杰皮笑肉不笑地回應道:“具體規矩我也說不上來,但是來了公司這麼久也沒有看到過有這麼問公司要錢的情況出現,他們專案部做得有點可笑了。”
花百年問道:“你認為專案部做得可笑?”
“是的,相當的可笑。”
“那你認為,事業部的總裁宋總會不會同意他們申請的加班搶工費呢?”
“按說這麼突出的事件,應該是不會同意吧。”
“你也說的是應該不會同意,而不是肯定不會同意的,對嗎?”
“對。”
“這件事情究竟在你的手裡壓了幾天了?”
“有個兩三天嘛。”
“現在專案部是在搶工的安排期間,他們的工作安排時間是以小時為計量單位的,凡是專案部搶工的相關檔案、報告、資料,均要從快、從速處理。
我今天去找事業部總裁籤這份搶工報告檔案的時候,我是說事業部總裁怎麼給我叮囑要對專案部的工作支援,支援專案部也就是支援事業部。
我仔細想過,這段時間我並沒有犯過什麼錯。
現在瞭解到,你居然把如此應急的工作給專案部壓了幾天,想起來都讓人不寒而慄。
回去好好地反思一下,以後不允許再犯這麼主觀的錯誤了。重大問題交由領導去決策,不要擅自作出不恰當的行動。”
“好的,我會好好反思的。”
“這份是你認為宋總不會簽署的150萬的加班搶工費報告檔案。
別說宋總同不同意了,就僅僅是我接到專案部的彙報電話後,我憑直覺就告訴我,得馬上同意,錢,是在搶工安排上,最為有效的武器,沒有之一。
你馬上去把我們都簽字同意的這份報告檔案,掃描傳達給專案部的張雲青,通知他們馬上安排相關的搶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