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孃親,爹去哪裡了?”
在徐行率領著重甲步兵,一路平推的時候,司馬龍已經率領著重甲騎兵,不費吹灰之力的,進入到了司馬家的府邸,現在,他正在內院,和他的母親賈氏喝茶,吃糕點。
“你爹都跑出去一年多了,走之前,也沒說去哪啊。”
“估計是為了公事吧。”
賈氏是一個高顏值的美人,司馬龍的長睫毛,和俊俏臉龐,正是遺傳自母親。
最重要的是,賈氏非常的嚴格,自幼年時,司馬俊在家庭中所擔任的角色,就是一個愛玩愛鬧的大男孩,比起父親這個定位,他更像是一個年長二十多歲的老哥哥。
當然,說是這樣說,除了司馬俊本身的性格比較歡騰以外,與賈氏的教育理念,也有關係。
如果說,賈氏信奉的,是半吊子的棒打出孝子,那麼司馬俊的存在,就是為了讓司馬龍感受到什麼叫做,媽媽打五棍子,爸爸給五顆棗。
因此,司馬龍在受到傳統家庭教育的同時,也不會特別的壓抑自己的性格,知道有發洩情緒的合理手段,那就是同父親一起,出去旅遊。
在當時,風斌和妻子徐氏,偶爾會暫住到河洛,畢竟有風氏一族的產業在此,藉口來找司馬俊敘舊的同時,還能夠讓兩個小孩,到山林裡面,四處晃悠。
縱然是到了徐行七歲,司馬龍五歲的時候,徐行去了上官雄的住所學藝,司馬龍,還是會偶爾去找他玩,這就是所謂的,竹馬之交,但由心繫。
司馬俊和賈氏的價值觀,其實有很大差異,司馬俊是秉承著風氏一族和司馬一族長久以來的友好關係,以及與風斌的友情,所以希望子輩,孫輩都可以繼續交往下去。
但是賈氏就看的比較現實。
自從風氏一族內部分化之後,宗系這一支,逐漸式微,風斌雖然天賦和實力都是一流,卻沒有趕上一個好的世代,所以,不管是徐行,還是風安,在兩個世界的賈氏看來,都不太適合做他寶貝兒子的朋友。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
很快,賈氏就會覺得,他的寶貝兒子司馬龍,能夠與風安交好,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他們兩個做朋友,真的是太適合了。
“孃親,安哥他,已經率領大軍,從南門破城,想來這個時候,小半個河洛,應該已經落入他的手中了,用不了半個月,豫縣,就是他的囊中物,掌中寶了。”
司馬龍的語氣,非常的奇怪,徐行明明是在屠殺河洛的戰士,司馬龍身為土生土長的河洛人,竟然會如此自豪,很顯然,在他的心目中,自己已經是一個完完全全的西楚人了,而且是完全站在風安一派的西楚人。
“風安,他該不會,屠城吧。”
賈氏雖然心裡沒有底,但是他知道,屠城這種事,徐行可以做一次,兩次,但是卻不會在這個地方造次。
河洛區域,自古以來都是王都氣運所在,那晉王一派,不識天命,把晉城的王都,定在了晉縣,原本作為王都的河洛,也變成了由世家貴族分化同時的地盤。
“屠城?”
“安哥他,不是沒幹過這個缺德事,但是,豫縣有司馬家,有云家,他斷然不會屠城的,再殺紅眼,那也不至於屠城。”
司馬龍雖然知道,徐行先前屠城是為了什麼,但是在北伐之前,他還是思考了一些隱患,說到底,諸侯和軍閥,都是一些說變卦,就變卦的人,三萬人,要打幾十萬守軍駐紮的豫縣,騎兵和步兵還拆分開了,證明徐行從一開始,就沒有想著屠城,而是要接管這裡。
“士人階級,是最好糊弄的,你扔點帶肉的骨棒給他們,他們就會對你感恩戴德,不像有的人,認不清楚,自己的主子是誰,給肉吃,偏不要,還反咬主人。”
徐行這一次來,是吸收了先前在吳城吃癟的經驗,原來,達官貴人,未必要消滅,最好是不要站在他們的對立面,其次,只要拉攏了士人階級,其實就掌握了廟堂的風向。
是要做一個執劍人,用暴力,來讓世人屈服,還是要做一個掌舵人,風來雨來,不過卿來。
“那你要快點去與他會合啊,萬一他犯糊塗,又來那檔子事,豫縣的老百姓們,不都遭殃了?”
賈氏說的清楚,講的明白,想的事情,也很通透,比起與兒子喝茶,吃糕點,享受親子之間的這種家庭溫馨時刻,到不如讓兒子去一展宏圖,做些有意義的事。
至少,在這一刻,確實如此。
“好。”
“孃親,那我,就先辦公務了,等手上的工作都完成,我再回來。”
司馬龍拜別了母親,剛剛出了府邸,卻發現自己的騎兵,都消失不見了,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原來是幾個伯伯叔叔,早就安排好了,讓五千騎兵,去各處的酒樓吃飯,所有消費,由司馬家買單。
或許是司馬家天生如此,敏銳的商業頭腦,讓他們把這個世界上九成九的事,都當做生意來對待,加上這五千騎兵,是司馬龍率領的部隊,想來與家族靠近一下,也沒有什麼不好。
不過,這五千騎兵也好,兩萬五千步兵也罷,他們效忠的,永遠都只有一個人,那就是楚王,徐行。
或者說,風安。
“唉,看來我得再等會了。”
司馬龍嘆了一口氣,他知道,族人與徐行分派出來的騎兵交好,無非就是想拉攏關係,數年前,九州大混戰的時候,風水成紀的風王閣,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所毀滅,那時的司馬家,選擇了作壁上觀,單單是因為這個事,就足夠風安,站在司馬家的對立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