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在我小的時候,我姥姥開過一個小賣部。
裡面擺著玲琅滿目、各式各樣的糖果和小零食,還有泡麵和香檳以及其他的菸酒之類的。
過去那個年代裡,超市就叫小賣店或小賣部。規模也都不大,多數都是個人經營,就像現在的報亭那麼大的一個地方。
當然,小賣店是沒有專屬的店名的,不像現在弄的都有模有樣,還開連鎖。過去只是簡單的在門上貼字或用油漆刷上“小賣店”或“小賣部”的字樣就可以了,而住附近的人便知道這是一個賣東西的小店鋪了。
在當時,如果能在家附近開個小賣店,都算難得的事。因為過去的小賣店並不普及也不多,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想找個超市,無論走哪裡遍地都是。
而我姥姥開的這個小賣店,就在離她們住的平房不遠處的街邊上。
所以,附近的人也都時常來此光顧買東西,當然最多的就要屬,那些跟我同齡的孩子了。
我姥姥租的這個小鐵棚,就像一個方形的大鐵盒一樣,雖然有玻璃窗子和門,但是裡面除了能放一個大一些的長座椅之外,就沒有別的地方可以下腳的了。
因為,買東西的人只能站在窗子外邊,往裡遞錢買東西;再由坐在裡的人,從窗子上往外遞東西;所以在小賣店裡買東西不可以逛,只能在外面看好後在決定買不買,和要什麼東西。
現在想想,會覺得當時的小賣店過於很簡陋。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小時候,我和表姐都喜歡去姥姥開的這家小賣店裡,拿裡面成條裝的小糖豆吃,它的售價也不貴,一毛錢一小包,十包一長條。而我說的這個小糖豆是紅色的,有點酸,包裝袋上印著黑貓警長,然後連成一小包一小包的,酸酸甜甜的特別好吃。
總之附近的孩子們,也常常光顧我姥姥的小賣店,然後買這個,當時算得上是“網紅食品”的小零食——酸糖豆吃。
由於我們每次跟著我姥姥去小賣店,都要拿東西吃,所以我倆就被我姥姥給嫌棄了。她擔心我們兩個小不點,把小賣店賣的零食給吃光了,就不讓我們去了。
我們當時都覺得我姥姥有點摳門和小氣。
不過現在想想,也難為她了,畢竟開店不是為了讓我們去那裡白吃白喝的,更何況她還是小本生意,開了沒多久。
不過很快的,我和表姐就都放假了。
我們又一起來了姥姥家。只不過,這回我們都是跟父母來的。
這天家裡所有人都沒有回各自的家,而是集體住在了姥姥、姥爺家,當然這其中也包括我們的父母。
姥姥家的土炕非常大,睡七八個大人都是沒有問題的,更何況姥姥家還有一個裡屋也能睡人。
而我和表姐也自然的被安排在了一起,可以挨著睡。
白天的時候,我媽被姥姥叫過去,說是讓她到小賣店裡拿白酒回來,因為家裡招待人的話剛好沒有酒,順便去看一下有沒有人買東西什麼的,如果沒有人買,就取上一瓶白酒回來就可以了。
我當然不能錯過這麼好的機會了,於是“打探”到這個好訊息後,第一時間去找了我媽,讓她帶我和表姐一起去。
所以,我和表姐也是在這天,又一次有機會去到我姥姥的小賣店裡。
我們到了之後,正巧遇到有幾個我姥姥的街坊、鄰居來買東西,而我媽又都認識這幾個人,於是她們就站在離小賣店不遠的地方,聊了起來。
趁著我媽聊天的功夫,我和表姐兩個人坐在姥姥的小賣店裡,發現正好“四下無人”,時機剛剛好,於是我們倆偷偷地開啟了“窺視”很久的香檳,嚐了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