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杭城。
時間:上午十點。
杭城人民法院法庭,陪審團坐著稀稀落落的十幾個人。
方凱這邊可以說沒人,因為只有布妥光、遊順滑兩位律師。
當然戴著墨鏡的張子閒同樣坐在那裡。
除此之外,其他人幾乎全部都是星輝來人。
方凱這一次並沒有離開,而是坐在原告席的位置,距離他不遠的地方,被告位坐著的是目前雅思老總尤興業。
方凱的背後是代理律師席上坐著的依舊是張偉,畢竟這時候若是布妥光坐在那裡,實在是有些出戏。
很多事情沒有擺開,一切好說,但當一切都擺在面前的時候,有些問題就變得不那麼好看了。
從本質上來說,遊順滑和布妥光兩人依舊是星輝的律師。
就算現在光滑律師事務所已經和星輝接觸,但.....
坐在陪審席其實也是方凱的意思。
對於張偉來說,這是一次表現的機會,自然也樂意與只有自己一人。
法庭上方,法官和陪審管也已經就位。
幾位法警站在一旁,維持著法庭秩序,但實際上像這種案子,一般都沒有問題。
法官輕輕一敲法槌開口說道:“關於歌手方凱及原經紀公司雅思音樂的版權事件二審開庭,全場肅靜,請原告律師做陳述。”
聲音落罷,現場瞬間安靜了很多。
但依舊有人從在竊竊私語,法官再次一錘落下,開口道:“肅靜。”
低語之人自然是雅思之人,或者說是代理雅思的星輝之人。
當法官第二次發話,現場這才安靜下來,這一幕落在張子閒布妥光等人眼中,卻頓時感覺到了一絲不妙。
一時之間,不由的緊張了起來,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了張偉身上。
方凱也下意識的看了一眼張偉。
張偉站起身來,似是有光芒一般,竟是有一些意氣風發的樣子,方凱暗道張律師的氣勢果然很足,就聽張偉說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員,以及對方律師,大家好,我是原告方先生的代理律師,首先,闡述三點,第一,我方當事人方凱先生與七年前簽約雅思,不久之前,已經和平解約,所有音樂作品版權全部歸屬我方當事人所有,但雅思內部卻利用我方當事人音樂作品,進行整改,抄襲,模仿,然後釋出,獲取利益。
第二、我當事人作品《有何不可》被抄襲為《平淡的快樂》,作品《東窗事發》被抄襲為《明天早上喝醋》,等等一些列雅思作品,全部是抄襲我當事人,侵犯版權,抄襲獲利。
第三,我當人人要求,雅思釋出宣告道歉,並收取罰款,給音樂作品版權給予最乾淨的舞臺。
我的發言完畢,所有證據已經全部在這裡,請審判長明察。”
話音落罷,張偉將早就準備好的資料,全部遞給了法警,然後坐下來,目光望去,看著對面的律師,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審判長簡單看完之後,便說道:“原告證據確鑿,被告代理律師,有何話要說。”